公告正文
华润电力(海丰)有限公司 | ||||||||
粉煤灰、炉渣及石子煤销售 | ||||||||
招标公告 | ||||||||
招标公告SZBGG(略)67号 | ||||||||
华润守正招标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对华润电力华南大区2019年度第16批集中招标华润电力(海丰)有限公司粉煤灰、炉渣及石子煤销售进行公开招标。一、项目基本情况招标人:华润电力(海丰)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华润守正招标有限公司 项目地点:汕尾市海丰县小漠镇华润海丰电厂项目规模:2×1000MW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 项目资金来源:自筹招标编号:S(略)QT0001P2项目名称:华润电力(海丰)有限公司标段名称:粉煤灰、炉渣及石子煤销售招标内容和范围:本次招标份额为100%(预计灰35万吨,渣5万吨,石子煤1000吨)主要指标:交货期/工期:2019年11月1日~2020年10月31日,具体以招标人通知为准注: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以招标文件为准。二、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资格要求:(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2)具有相应运输车辆(需提供相关车辆证明)及运输资质或者有运输合作方(需提供该企业的相关资质和承运合同或协议)。 2.业绩要求:近5年应具有粉煤灰承销或购销或自用业绩1例或以上,并提供合同首页、主要范围页及签署盖章页等合同关键页扫描件或其他有效业绩证明。 3.联合体投标:不允许 4.代理商投标:允许 5.信誉要求:1)投标人(含联合体投标的成员单位)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投标人(含联合体投标的成员单位)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略).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投标人(含联合体投标的成员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没有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略).cn)的查询结果为准)。 6.其他要求:投标人需承诺保证招标人生产的粉煤灰、石子煤零排放,且不影响招标人正常生产;提供临时堆放场地的有效期内资质证明。备注:三、招标文件的获取(一)发售时间2019年08月27日- 2019年09月03日(二)招标文件价格购买招标文件需支付招标文件工本费人民币500元整。招标文件自愿购买,一经售出,费用概不退还。(三)招标文件发售方式在华润守正招标有限公司电子招标平台((略))在线发售,不接受来人现场购买。1.购买招标文件在华润守正电子招标平台(略))进行以下操作:投标人登录→业务管理→投标报名→报名成功后,在购买招标文件菜单下选择相应标段→支付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之后下载招标文件。详见网站帮助中心下的平台手册。2.支付方式:在线支付。3.购买招标文件仅提供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不再提供其他任何形式的发票。电子发票在支付成功后自动生成,可以在招标文件下载页面下载,也可登录后在“业务管理-费用与发票”菜单下载。(请关注华润守正电子招标平台招标补充澄清发布信息。支付投标保证金请特别留意保证金账号是否与招标文件一致,汇入错误的账号将导致投标文件被拒绝,并否决投标。)四、截标/开标时间、地点截标/开标时间:2019/09/17 10:00:00(北京时间,若有变化另行通知)截标/开标地点:网上开标大厅(若有变化另行通知)五、招标人及其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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