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项目公告
受 福鼎市第二中学 委托,现对以下租赁标的广泛征集承租人,特公告如下:
一、 租赁标的:
1、项目编号:鼎交易2025(54)号
2、竞价标的:
序号 | 标的物 | 面积 | 年租金 挂牌价 | 租赁期 | 交易保证金 | 履约保 证金 | 原租赁合同到期时间 |
1 | 坐落于福鼎市前岐镇龙头巷100号第二中学校内高中服务部房屋的三年租赁使用权 | 面积约135㎡ | 11.2万元 | 三年 | 3.36 万元 | 3.36 万元 | / |
标的以现状为准。(该公告中金额数字均以人民币:元为单位)
3、租金支付方式: 一年支付一次 ;
4、租金递增方式:逐年递增 0 %
5、主要经营的行业或用途: 校内高中服务部使用;
6、交易保证金账户:
开户名称:福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福鼎市农村信用社合作联社玉龙信用社
开户账号:(略)(略)832
以银行存款方式缴纳交易保证金,交易保证金汇款人全称必须与竞买人全称一致,否则竞价无效;且汇款用途须注明“交易保证金”。 二、对承租方的基本要求及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且无诚信经营不良记录。
2、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报名。
3、用于经营的,经营范围要合法、合规。
三、交易方式:现场竞价,高于或等于挂牌价的最高有效报价的竞价人为标的的承租人。
特别提示:原承租人报名参与竞价后,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
四、公告时间:2025年10月20日 — 2025年10月30日。
五、看样、报名、缴纳交易保证金时间:截止至2025年10月30日上午11时整。联系人:陈女士 \ 电话:(略)、(略) (承租意向者自行联系至标的地看样,注:意向承租人参加竞价,即视为已看样)。
六、拍卖时间:2025年10月30日15时在福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举行公开拍卖
七、意向承租人报名时应提供的竞价材料:
1、营业执照(交验原件);
2、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交验原件);
3、授权委托书(经意向承租人签章原件)及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交验原件) [注:如未委托他人无需提供(3)项材料];
4、交易保证金的缴款凭证复印件(交验原件);
5、经意向承租人或授权代表签章的《公开竞价文件》;
6、意向承租人应按拍卖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竞价材料(交验原件)。
意向承租人按以上规定提交竞价材料,缴纳交易保证金并通过审核后,即成为竞价人。
八、澄清、修改文件时限:
意向竞价人对《公开竞价文件》需要澄清疑义的,应在报名截止时间前二个工作日内提交书面材料。经确认,确需修改或补充的,委托方和本公司可以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对《公开竞价文件》进行修改或补充,调整内容将在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略))进行补充公告,补充公告内容视为《公开竞价文件》的一部分,本公司不再另行通知。
九、联系方式:福鼎市海口路21号二层、陈女士 (略)、(略);福鼎市第二中学、蔡先生(略)。
福鼎市第二中学
福建国拍拍卖有限公司宁德分公司
2025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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