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湖北
2025-10-20

公告正文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湖北省智能化新能源船舶产业园工程(一期)水工工程EPC总承包项目(项目名称)招标人为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湖北省智能化新能源船舶产业园工程(一期)水工工程EPC总承包项目筹备组,招标项目资金来自湖北广济新能船业集团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水稳料)采购进行公开招标,并采用电子化招标投标方式。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工程为湖北省智能化新能源船舶产业园工程水工工程,工程建设地处湖北省黄冈市武穴市龙坪镇,位于武穴港武穴港区,占地面积约1200亩。港口溯江上行 206 公里可抵武汉,沿江东下 46 公里达九江,距吴淞口 871 公里,轮渡过江可至江西省瑞昌市码头镇。位于三省(湖北、江西、安徽)、五县(武穴、蕲春、黄梅、阳新、瑞昌)交界之地。是湖北省19个重要港口之一,是武汉航运中心的重要组成部分。

建设内容包括舾装/修船作业区(4 个泊位)及相应的配套设施,1 座纵向斜船架滑道及配套的绞车房,5 组船台及相应的分段堆场,跨(穿)堤道路、管线以及配套建构筑物,项目建成后可满足30万载重吨船舶的总装、下水、舾装及修理。

湖北省智能化新能源船舶产业园工程建成后将有助于推动绿色航运的发展,进一步优化武穴工业经济格局,提升区域经济的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同时,他还将为周边地区提供就业机会和经济效益。

2.2招标内容

2.2.1本次招标的标的、品种、数量等详见附表,其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和工程项目要求。

2.2.2交付时间:暂定合同签订日期至工程结束。

2.2.3交付地点:湖北省武穴市龙坪镇朱河小学湖北船舶项目部

2.2.4履约保证金:中标合同金额的5.0%

2.2.5支付条件:

(1)所需物资送抵交货地点并验收完毕,次月结算上个月验收合格批次的材料,根据甲方的资金情况,按照80%进行支付,若是存在甲方资金到位不及时的情况,则支付时间相应延缓(延期付款不得主张利息及违约金);

(2)待所有材料供应完毕,工程交工验收证书下发之日30日内付至95%,剩余5%作为履约保证金,在无质量争议后60日内无息返还给卖方,但余款的支付并不免除乙方对产品的质量应承担的保证责任。

2.2.6最高限价:无。

2.2.7 本次招标不分包件采购,拟推荐1~3名中标候选人。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企业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涉及生产许可的应提供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或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

3.2 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商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相关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代理商所代理厂家也应满足上述对生产商的要求,并提供上述相关证明材料。具备满足本工程最大施工用量的产品生产能力;

3.3 其他要求:

3.3.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3.3.3 投标人应遵守有关国家法律、法令和相关条例。

4. 报名确认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年10月20日11时 至 2025年10月25日15时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交招采网确认参与报价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本招标项目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请将汇款底单发送至以下邮箱(fangzhendong1@ccccltd.cn)。汇款时请备注招标编号,如需开具标书费发票,应按附件要求的格式和内容填写开票信息,注明招标编号和包件号,以便查询和汇总开票信息。
公司名称: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新会分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略)(略)5R

地址:江门市新会区古井镇四航大道八号、十号、十二号

开户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马甸支行

账户:01-10-000063-11

(财务联系人:李烨 (略))

4.3.1 已在网并且已通过招标人层级供应商或已增加招标人为合作单位的供应商、上级供应商可直接报名参与。

4.3.2 在网平级单位供应商未增加招标人为合作单位需进行合作意向申请通过后报名参与。

4.3.3 未注册中交招采网的单位需进行注册,推荐单位或合作意向单位选择招标人,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名参与。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年10月30日15时,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交招采网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中交招采网将予以拒收。

5.3 电子采购的供应商报价文件由电子报价表及附件共同组成。当电子报价表与附件内容冲突时,应以电子报价表的数据为准。

6.其他条款

6.1中交招采网实行有偿服务,向中标金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中标主体收取服务费。具体费用以中标通知书中同步生成的服务费订单为准。缴费过程中如有问题,请联系(略)85中标服务费请按7咨询。
6.2涉事中标主体一年内发生1次未按时缴纳费用的,将纳入集团重点关注名单,累计发生2次的,将纳入集团“黑名单”。
6.3收费标准如下:
按照包件中标金额分档计算,收费标准按以下中标金额进行收取:
6.3.1 100万元(含)~200万元:100元/次;
6.3.2 200万元(含)~1000万元:500元/次;
6.3.3 1000万元(含)~3000万元:1000元/次;
6.3.4 3000万元(含)~1亿元:3000元/次;
6.3.5 1亿元(含)以上:5000 元/次。
6.4支付流程
6.4.1通知推送:中标结果发布后, “中交招采网”(网址:(略))自动推送缴费通知(含应缴金额及支付链接)发送,发送后10天内需完成费用缴纳;
6.4.2费用查询:供应商登录“中交招采网-服务管理”模块查看待支付费用;
6.4.3在线支付:支持对公银行转账或在线支付,支付成功后生成电子凭证;
6.4.5发票开具:支付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系统自动生成“技术服务费”电子发票,供应商可在“中交招采网-服务管理-发票下载”模块获取。
详情见中交招采网登录后弹窗或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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