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连申线黄响河至淮河入海水道段航道整治工程航道工程施工项目LSXHXH-HDSG4标段拌合站租赁服务招标公告 | |||||
1.招标条件 | |||||
本项目连申线黄响河至淮河入海水道段航道整治工程航道工程施工项目LSXHXH-HDSG4标段拌合站租赁服务,招标人为长江南京航道工程局,项目资金已落实。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 项目概况:连申线黄响河至淮河入海水道段航道整治工程位于盐城市响水县、滨海县,项目起自黄响河与通榆河交汇处,终于淮河入海水道与通榆河交汇处,航道总里程为33.95km,航道整治里程30.64km(不含响水县饮用水源保护区(1K+084~2K+674)、滨海县饮用水源保护区(28K+363~30K+080)范围内的3.307km航道),按Ⅱ级航道标准整治。设计最大船舶吨级为2000t,航道底宽≥60m,水深≥4m,弯曲半径≥480m。 本标段为连申线黄响河至淮河入海水道段航道整治工程航道工程施工项目LSXHXH-HDSG4标段,工程主要内容为桩号16K+500~21K+807(不含大通大桥20K+861~20K+961)的土方工程、疏浚工程、护岸工程、赔建道路、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等配套及附属工程施工及保修,以及为实施以上工程所必须的相关临时工程的施工以及缺陷责任期的缺陷修复。 项目地点:盐城市响水县、滨海县 2.2 招标内容:本次招标内容主要为连申线黄响河至淮河入海水道段航道整治工程航道工程施工项目LSXHXH-HDSG4标段拌合站租赁服务。服务期限暂定18个月,暂定2025年11月至2027年4月,具体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3 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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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 基本条件: (1)投标人须在长江航道工程局电子采购平台合格供应商库内,若投标人不在合格供应商库内的,应在投标报名截止前在长江航道工程局电子采购平台((略):8082/)办理供应商入库,入库审核请选择“长江南京航道工程局-工程管理部”。 (2)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3)资质要求: 1)投标人营业执照具备建筑材料销售、商品混凝土、搅拌商品混凝土、水泥制品销售、水泥制品制造中其中一项或多项经营范围。(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投标人住所需在江苏省响水县,靠近工程所在地。(以营业执照住所为准) (4)投标人无以下情况: 1)投标人或其主要负责人为各级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的单位及人员; 2)投标人被列入长江航道工程局有限责任公司、局分包方“黑名单”和其他原因被各级管理机关禁止投标的单位; 3)投标人近1年内发生过一般及以上等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或近3年内发生过较大及以上等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或有其他较严重的不良安全生产记录的单位; 4)投标人被列入长江航道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涉案行贿企业及个人“黑名单”。 出具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书。存在以上情况的,一经发现,招标人有权取消投标人中标资格,投标人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3.2 其他要求: (1)截止投标文件递交当日,投标人未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略))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投标人未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略))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信用中国”网站((略))信用报告无严重失信记录。(提供查询记录或信用报告)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3 本项目供应商级别要求:无 供应商评价等级要求:无 供应商专业要求:服务类-租赁服务-其他租赁服务 企业资质要求:无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4.招标文件的领取 | |||||
4.1 领取时间:2025年10月20日至2025年10月24日 | |||||
4.2 领取地点:请到长江航道工程局电子采购平台(略):8082/TPBidder/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招标文件 | |||||
4.3 招标文件获取方法: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投标人即可在长江航道工程局电子采购平台((略):8082/)进行投标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报名截止时间为2025年10月24日17:00(同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 | |||||
4.4 招标文件价格:每套售价¥500.00元。 | |||||
4.5 收款信息 账户名称:长江南京航道工程局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阅江楼支行 账 号:5547 4493 8885 4.6 汇款说明:(1)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如需开具发票(电子普通发票),请将开票地址、电话、开户行、账号、邮箱等开票信息随同工本费回单上传至电子采购平台工本费确认节点;或填写招标文件附件“开票信息(Word可编辑版)”,随同投标文件电子版存入U盘,未提交开票信息,视为无需开票。 (2)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由投标人从企业的公司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的以下银行账户,备注栏中注明 “GC186-23招标文件工本费” 。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10月27日 15时30分。 | |||||
5.2 递交方式: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10月27日15时30分,地点为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临滁路28号长江南京航道工程局(联系人: 朱工 (略))。 (2)投标人除现场递交投标文件外,也可采取邮寄方式送达投标文件。采取邮寄方式送达投标文件的,以招标人实际收到投标文件的时间为准,逾期到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或者未到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亦不予受理。 | |||||
6.其他说明: | |||||
(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不参加现场开标的,视同该投标人承认开标记录,不得事后对评审程序和记录提出任何异议。 (2)投标人需缴纳1万元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同招标文件工本费。汇款时备注“GC186-23投标保证金”。 | |||||
7.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长江航道工程局电子采购平台((略):8082/)上发布 | |||||
8.联系方式 | |||||
招标人:长江南京航道工程局 | |||||
招标联系人:朱工 | |||||
招标人联系人电话:(略) | |||||
招标人电子邮箱: | |||||
招标人地址: | |||||
招标人2:张工 | |||||
电话:(略) | |||||
邮箱: | |||||
代理机构: | |||||
代理联系人: | |||||
代理联系电话: | |||||
代理电子邮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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