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海航斯提斯排污许可证证后管理服务比价公告
海南海航斯提斯喷涂服务有限公司拟对以下项目进行采购,诚邀具有资质的供应商参与,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简介
(一)项目名称:海航斯提斯排污许可证证后管理服务项目
(二)比价单位:海南海航斯提斯喷涂服务有限公司
(三)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四)项目概况
海航斯提斯排污许可证证后管理服务即将到期,现开展证后管理服务采购项目,服务期限为1年。
(五)招标内容及范围
最终需求以比价文件为准。
序号 | 证后管理要求 |
1 | 1、自行监测:依照公司排污许可证副本第一册第六章环境管理要求“自行监测”栏中64项监测清单、频率、测定方法等要求开展自行监测工作,以及噪音监测1项,合计65项。 2、监测报告:按照《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等环境监测技术规范要求,结合副本中要求的监测因子和频率,按照月度、季度、半年、年度开展自行监测,同时编制《监测报告》。 报告中需包含:监测指标、执行排放标准及其限值、结果评价、监测点位及示意图、监测频次、监测时间等。 3、执行报告:按副本要求编制季度、年度《执行报告》,内容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危废产生量评估等。并且需要完成排污许可证副本中其他的控制及管理要求。 4、数据上传:在“海南省污染源监测数据管理系统”中上传《监测报告》(每月15日前)、《执行报告》(按系统提示时间执行)。 5、采样标识:按照环境监测管理规定和技术规范的要求,在永久性采样口、采样测试平台和排污口设立标识,保持标识清晰、易识别,视情对破损、模糊的标识进行更换。 6、样品保存:采样后,对样品进行保存,保存期限和保存条件,需符合环保法律法规的要求。 7、数据整理:对监测数据进行记录,整理、统计和分析,并对监测结果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8、超标整改:当出现监测数据超标时,应配合公司开展环保自查,协助制定环保整改方案,配合工作完成整改,并在整改完成后对超标项目完成补充监测。 9、数据协助:协助公司填报环保管理系统需要上报的其它环保数据(如环保依法披露管理系统、企业信息公开系统等),协助公司整理环境管理台账记录。 10、环保检查:配合公司完成综合执法局、环境监察局等环保主管部门的环保检查、整改沟通、信息上报等工作。 11、业务咨询:为公司提供环保法律法规方面的业务咨询。 |
(六)报价要求
投标方报价价格包括提供服务所需的产品、包装材料、装卸/运输、税费、进口环节税、增值税、检测费等一切为投标和履行合同所需的全部费用。
(七)投标费用
1.投标人应承担其标书准备与递交等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全部费用由投标人负担,全部投标文件、资料、图纸及其所涉及的知识产权归招标人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均不退回。
2.标书费:本项目无需缴纳。
3.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无需缴纳。
(八)付款方式:按季度支付,完成当季度所有工作后,开具合同总金额25%的增值税发票,90个自然日内向供应商支付款项。
(九)发票要求: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为6%。
(十)服务期限:1年
二、采购形式
(一)比价采购
公开比价,即各有意向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提交企业资质及资料,经项目小组审核通过后,根据通知将填写好的书面报价单每页加盖单位公章后,按照比价文件要求提供报价。
(二)比价文件发布时间
比价文件以邮件发布的比价文件为准,无须投标人现场购置标书。
(三)报价时限
超出规定时限报价/邮寄到达,将被视为无效报价,并视为自动放弃报价。
(四)评标方法
合理最低价中标。即此次比价是在满足采购方技术及商务条款要求,经评审合格的前提下,经二次议价后,报价最低者中标。
(五)招标方项目组对比价公告有最终解释权,在项目组一致意见前提下,有权针对招标公告个别条款进行偏离。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营业执照在有效期范围内,且在环保系统上有备案信息,具有CMA检测资质。
(二)投标单位应为海口市综合执法局委托的执法监测单位。
(三)投标单位环保设备、仪器仪表、实验室等设备齐全。
(四)人员配备:项目负责人具有环境工程或水质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拟投入本项目的采样人员、实验分析人员、质量控制人员具有环境工程或环境监测或水质分析或应用化学相关专业职称的人员。
(五)具有ISO质量体系证书。
(六)供应商自2022年1月1日起至今有过与其他企业合作排污许可证证后管理的业绩。
未通过上述资格要求审查的报名人不具备投标资格,招标方有权认定其不具备投标参与资格。任何时候发现投标人提交的相关文件、证明材料或承诺系伪造、变造或捏造的,将取消其投标/中标资格并列入方大集团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视为其已主动放弃自本次投标之日起5年内不参加方大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任何采购方式下任何项目。
四、报名要求
(一)资质材料要求
1.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3.法人代表授权书
4.承诺书
5.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截图
6.环保备案信息截图或扫描件
7.CMA检测资质证书扫描件
8.ISO质量体系证书(如有)
9.与海口市综合执法局委托服务协议扫描件
10.业绩案例1份
(二)报名截止时间为2025年10月23日12时00分,各意向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网址:(略)报名。超过截止时间或报名资料不全者视为放弃。
(三)提交方式:报名资质材料在航空集团采购平台上提交,所有提供资料按《报名资料》要求的顺序进行目录表编号、命名、以一份完整的PDF格式文件提交,报名资料文件命名名称:司报名海航斯提斯排污许可证证后管理服务项目报名材料。
五、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长敬
联系电话:(略)
电子邮箱:changj-chen@hnair.com
六、监督举报方式
集团审计监察部举报邮箱:
fdjtjb@hexiefangda.com,举报电话:(略);
航空集团审计监察部举报邮箱:
hkjtsjjcb@hnair.com,举报电话:(略);
海航技术审监法务部举报邮箱:
hhjssjfwb@hnair.com,举报电话:(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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