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根据《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23年第9号)、《交通运输部关于公布<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等级条件>及<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审批专家技术评审工作程序>的通知》(交安监〔2023〕140号)有关规定,我中心组织专家组对湖州源兴工程检测有限公司开展了专家技术评审。现将专家组审查意见予以公示(见下表)。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专家组审查意见如有异议,可进行举报或申诉。单位举报应加盖公章,个人举报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举报应附详细证明材料,以便于核查。公示日期为2025年10月21日至10月27日,逾期不予受理。
电子邮箱:jljck@zjjtzj.cn。
电话:(略)。
传真:(略)。
2025年10月20日
专家技术评审结果
序号 | 机构名称 | 申请事项 | 评定结果 |
1 | 湖州源兴工程检测有限公司 | 公路工程丙级资质延续 | 通过 |
2 | 诸暨市锦顺交通建设试验有限公司 | 检测场所地址变更 | 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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