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陕西
2025-10-20

公告正文

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做好我校2026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申报组织工作,有效提高项目申报质量与立项竞争力,推动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现就开展2026年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预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方案

请各单位根据我校《2026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组织工作方案》,对照具体要求,分层分类开展论证,确保项目申报质量。并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具体实施细则,认真组织实施项目申报工作,请于2025年11月15日前,提交本单位2026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组织工作安排。

二、工作安排

1.申报摸底

请各单位广泛宣传动员,全面梳理有效申报人员数量、研究基础、学科分布及初步选题方向等,积极组织动员申报,并填写《2026年国家社科基金预申报摸底情况表》,于2025年11月15日前,将纸质版摸底情况表(一式一份,须加盖单位公章)报送至社科处项目科(校务楼422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xiangmuke@(略)

2.初筛推荐

各单位组织选题培育和论证初审后,对拟申报人的申报初稿进行筛选,择优向学校推荐重点培育项目。各单位须于2025年12月30日前提交经过初审的项目申报材料(申请书、活页)(一式一份,单位审核盖章)和《2026年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预申报统计表》,纸质版材料交至社科处项目科(校务楼422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xiangmuke@(略)。本次申报材料将作为正式申报限额依据。

3.论证打磨

各单位组织校内外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反复评议和指导。根据单位实际情况,逐步开展通讯评审、会议评审和其他形式评审工作,组织开展不少于六次的评审论证会议。

三、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学院、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国家社科基金申报工作的重要性,主要领导亲自抓,层层落实责任。

2.广泛动员,应报尽报。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特别是中青年教师的申报积极性,挖掘潜力。

3.强化指导,提升质量。切实发挥校内外专家作用,严格把关,确保申报书的高质量。

4.加强协作,按时推进。各有关单位要密切配合,按照工作流程和时间节点,高效完成各阶段任务。


联系人:鲁双 范虹鹭

联系电话:(略)转801



社会科学处

2025年10月16日


附件【2.2026年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预申报统计表.xlsx】 附件【1.2026年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预申报摸底情况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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