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海油发展-化工品类部-工程技术公司(油化)2025-2028年天津地区二甲基硅油采购专有协议 标段
标段(包)编号
25-CNCCC-HW-GK-8727/01
主要技术规格
完全应用《HG/T 2366-2015 二甲基硅油》中201-100和201-1000的标准。201-100指标 外观,无色透明液体,无可见机械杂质;黏度(25℃,mm2/s):100士5;密度(25℃,g/cm3):0. 958-0. 968;折射度(25℃):1. 402-1. 404;闪点(开口)/℃:≥310;酸值(以 KOH 计)/(μg/g):≤10;挥发分(150℃,2 h)/%:≤1.00。201-1000指标 外观,无色透明液体,无可见机械杂质;黏度(25℃,mm2/s):1 000士50;密度(25℃,g/cm3):0. 965-0. 975;折射度(25℃):1. 4025-1. 4045;闪点(开口)/℃:≥320;酸值(以 KOH 计)/(μg/g):≤10;挥发分(150℃,2 h)/%:≤1.00;其他详见供货要求技术指标。
交货期/服务期/完工期
合同签订3年内,以买方具体订单通知为准。
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投标人为分公司的,提供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上级法人单位授权书(授权该分公司投标),认可该分公司和上级法人单位的资质、资格和业绩,不认可同一上级法人单位的其它分公司的资质、资格和业绩,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分公司与上级法人单位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的,投标均无效。3.2业绩要求:(开标环节须信息公开)(1) 投标人在2022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提供至少1个合同的化工品的供货业绩,并提供相应业绩证明文件。(2)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业绩合同及到货验收材料。业绩合同应至少涵盖合同首页、合同签署页(签字或盖章)、合同签署时间、供货名称、数量等内容;到货验收材料应为到货验收单或结算明细单,到货验收单应有使用方签字或盖章,以及确认时间。 (3)对于单项次合同,完成部分交付的也视为已完成业绩。若业绩合同为年度协议,除提供年度协议外,还应至少提供1个完成订单的订单页及订单相应的到货验收单或结算明细单,到货验收单应有使用方签字或盖章,以及确认时间。同1个年度协议合同提供1个及以上订单的均算为1个有效业绩。(4)未提供业绩证明文件或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上述业绩要求的,视为无效业绩。(5)业绩原件备查。 3.3财务状况、信誉等要求: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4本项目接受投标人为制造商或代理商或贸易商。(1)投标人若为制造商,投标时须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构成投标人属性确认函及对应的证明材料提供投标人属性确认函及制造商证明相关材料。(2)投标人若为代理商,投标时须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构成投标人属性确认函及对应的证明材料提供投标人属性确认函及代理商证明相关材料。(3)投标人若为贸易商,投标时须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构成投标人属性确认函及对应的证明材料提供投标人属性确认函及贸易商证明相关材料。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
2025年10月20日 至 2025年10月27日
招标文件领取方法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供应链数字化平台((略)#/navigation)的招标公告页面进行购买。首次登录必须先进行注册(免费),注册方式选择自主注册公开招标(选择其他注册方式将导致注册失败),注册成功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购买过程必须全程在线操作,线下形式的汇款将不予接受。标书费支付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如未在系统中领购招标文件,不可参加投标。投标人注册完成后,同时可以办理CA证书,只有办理完成CA后才能在线上传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5年10月31日 09时00分
投标地点
所有的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在线提交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所有的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线提交
特殊说明
1.投标人必须使用系统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导入招标文件(如有招标文件澄清,须重新导入最后一次澄清文件)后编制投标文件。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送达的投标文件,系统将予以拒收。投标相关操作指导详见: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略)#/navigation)——下载专区——《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供应商投标操作视频》《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_供应商注册操作手册》《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_供应商投标操作手册》《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投标文件编制工具》 2.鼓励投标人选用投标保证金保险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相关操作指导详见: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略)#/navigation)——下载专区——《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_投标保证金保险操作手册》 3.中国海油严厉打击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每个招标项目均对投标人的文件制作机器码、文件创建标识码和投标电脑MAC地址、IP地址、投标文件内容进行查验。请各投标人高度重视投标工作,在本单位办公所在地、使用办公IP下载招标文件并自行独立编制、上传投标文件。被认定为“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提供虚假投标资料”的供应商,将按照中国海油相关制度规定,对围标串标的投标人处以禁用两年及以上的处理,对提供虚假投标资料的投标人处以禁用一年及以上的处理,处理期内不能参与新的投标活动。评标结束后投标人可以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异议,进一步可通过投诉寻求行政救济,由行政监督部门做出认定,同时,对“投标截止后撤销投标文件的,以及在中标公示或公告阶段,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资格”“获取中标资格或成交资格拒绝签订合同”的供应商,将按照中国海油相关制度规定,对供应商给予禁用一年及以上处理,处理期内不能参与新的投标活动。 4. 投标人须知:1)招标公示结束后,招标人有权要求中标人提供投标文件涉及业绩的对应发票,以便对发票进行查验;如中标人不能提供发票,将视为无效业绩,按照提供虚假材料处理;如提供为新开发票,招标人将在六个月后进行发票再次核验,如冲红,也将视为无效业绩,按照提供虚假材料处理。2)如发生中标候选人变更,招标人有权要求变更后的中标人提供投标文件涉及业绩的对应发票,其要求按照上述第1条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