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安徽 26.0万元
2025-10-20

公告正文


为科学谋划长丰县“十五五”期间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路径,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进城,长丰县农业农村局拟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委托第三方机构编制《长丰县“十五五”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2026-2030年)》,现诚邀具备相应资质和能力的单位参与。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长丰县“十五五”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2026-2030年)》

2.项目预算:人民币26万元。

3.采购需求:开展长丰县“十五五”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编制。本项目以长丰县全域为规划范围,全面总结长丰县“十四五”时期农业农村发展成效和实践经验,结合国内外“三农”发展环境变化趋势,充分衔接上级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相关规划,提出“十五五”时期长丰县农业农村发展的主要目标和基本思路等。

4.服务期限:210日历天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近三年内无不良记录,信誉良好。不良信用记录指:(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2)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经理)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3)供应商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4)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5)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中国政府采购网((略).cn)、“信用中国”网站((略).cn)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文件要求

(一)资格审查

1、供应商营业执照(三证合一的有效证件)。

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3、供应商在无不良记录的查询证明。

4、一式三份加盖公章密封提交。

上述材料如有缺项、漏项,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不予评标。

评分细则

1.评标报价(10分)

(1)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为:26万元,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按无效投标处理,报价表采用附件样表格式。

(2)计算有效投标人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评标基准价(保留至两位小数,四舍五入),各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值相比,相同的得10分,每与基准值偏差1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

2.服务业绩分(34分)

(1)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供应商具有五年农业农村规划业绩的,每提供1个得4分,最高得16分。

注:响应文件中需提供合同扫描件(合同中需反映出上述业绩项目内容、合同签订时间、签字盖章页)。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若以上证明材料无法体现项目内容等关键评审因素的,须同时提供采购人(合同甲方)出具的证明材料。

(2)供应商组建不少于5人的专业编制团队,团队成员应具备农业农村发展相关领域研究、规划编制等专业知识和经验。其中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职称的得6分,中级职称的得4分,中级以下职称不得分,本项最高6分;项目组成员(项目负责人除外)具有中级职称及以上职称的,每提供一个得3分,本项最高12分。

3.服务方案(56分)

(1)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的理解与分析进行评分。

(2)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研究思路和方法进行评分。

(3)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的研究内容进行评分。

(4)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工作组织方案进行评分。

(5)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的工作计划及保证措施进行评分。

(6)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的重点难点分析及解决方案进行评分。

(7)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的信息安全措施方案进行评分。

以上7个小项,每项各8分,总计56分。

磋商小组根据供应商提供的以上内容对每项进行评分:

(1)方案完全覆盖采购需求要求并对项目内容进行补充,各项内容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且方案条理清晰,利于项目实施,得6-8分;

(2)方案完全覆盖采购需求要求并对内容进行补充,虽制定各项实施方案,但方案条理不清,得3-5分;

(3)方案未完全覆盖采购需求要求,有缺项漏项的,且所提供方案条理不清,不适用本项目,得1-2分;

(4)未提供的不得分。

四、有关说明

1、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采购单位组织有关专家综合评分,在所有的投标资料符合或高于采购文件各项要求的情况下,按照评审办法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综合评分相同时,以应征方案得分高的单位为优先中标人。

2、投标单位所提供的应征方案无论采用与否,知识产权归采购单位所有;采购单位对应征方案具有无偿使用权,可以对方案进行二次创作,如修改、增删、综合等。

五、报名时间

投标单位请于2025年10月27日下午5:00前递交投标资料到长丰县农业农村局(可通过快递方式),过期不予受理。

联系地址:长丰县政务服务中心六楼605

联系人:朱祥雨、梁雪

联系电话:(略)。

长丰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10月17日


附件:

报 价 函

致:长丰县农业农村局

根据贵单位 关于长丰县“十五五”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服务采购项目公告 ,我单位认真研究后决定:参加该项目的投标报价活动。

为此,我方提供报价并做出如下声明:

1、愿意按照“公告”中的要求承担并履行全部责任和义务,我单位投标总报价为:人民币(大写): 整(¥: )。

2、我单位将自行收集材料并编制“《长丰县“十五五”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2026-2030年)》”构思供项目评标,如最终未获得中标资格,我单位不要求对该成果进行经济补偿。

3、一旦我单位中标,我单位保证在合同签订 天(工作日)内完成规划编制任务。

所有关于本投标报价的函电,请按下列信息联系:

报价单位全称(印章):

授权代表(签字):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

本信息仅向会员提供,请按以下方式联系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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