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根据工作需要,我局将对原水利局六楼旧视屏进行拆除,并新安装一套具备无缝拼接和高清显示功能的会议电子大屏幕,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金秀瑶族自治县水利局2025年会议会商视屏项目。
二、项目地点
金秀瑶族自治县水利局。
三、项目采购内容
金秀瑶族自治县水利局2025年会议会商视屏项目(具体详见附件1)选择服务单位。
四、采购预算金额
采购控制价为人民币捌万元整(¥(略).00元),超出预算控制价的竞标报价无效。
五、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调整广西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数额和分散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桂财采〔2021〕61号)。
六、审查单位报名须知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能提供本次采购服务的供应商;
(二)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生产、安装资质的生产厂商或相关资质企业授权的供应商。
(三)对在“信用中国”网站((略).cn)、中国政府采购网((略).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四)提供的商品需提供三年的质保期;
(五)评标方法采用“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方式。
(六)采购前需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持以下资料报名(以下资料属于复印件的,必须在复印件上加盖竞标单位公章,资料有效且合格后方能参与报名):
1.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被授权人(或法定代表人)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4.提供类似项目业绩。
以上资料用A4纸进行装订,复印件盖公章,用档案袋封装,封口及中缝处应当加盖密封章或加贴密封条。
七、报名时间
2025年10月20日起至2025年10月24日止;(周一至周五,8:00—12:00,15:00—18:00国家调休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八、报名地点
金秀瑶族自治县水利局(原水利局四楼)水旱灾害防御站。
报名结束后,由金秀瑶族自治县水利局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并组织评审,根据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投入数量、近期业绩及技术服务方案等择优确定供应商,最低报价不作为成交的唯一条件(其中报价与市场价格偏离较大、低于成本价且不能提供有效证明材料说明原因的,按无效报价件处理)。
九、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十、公告媒体
金秀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略).cn)发布。
十一、联系事项
建设单位:金秀瑶族自治县水利局。
地址:金秀瑶族自治县秀水路37号。
联系人:盘栋,电话:(略)。
监督管理部门:金秀瑶族自治县纪委监委派驻县委办纪检监察组。监督人:梁港。
十二、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为金秀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金秀瑶族自治县水利局
2025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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