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长丰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退役军人驾驶培训(C1车型)项目磋商公告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名称:长丰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退役军人驾驶培训(C1车型)项目。
2.项目概况:根据《退役军人安置条例》及省市相关要求,为帮助退役军人实现高质量就业,拟开展长丰县退役军人驾驶培训(C1车型)项目。
3.最高限价:总价不超过20万元,单个学员不超过3000元/人(包括培训人员体检费、保险费、考试费、培训费)。
4.服务期限:服务期限1年。合同履约完成后,经采购人考核合格,在年度预算能够保障的前提下,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可续签一年合同,续签合同不得改变原合同的服务范围、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服务人员数量、合同价等实质性内容。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三、服务需求
对承接长丰县退役军人驾驶培训的供应商,需求如下:
1、供应商在合同期间内应当持续保有月网上指标量40人以上(含40人)。
2、供应商确保退役军人学员持长丰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移交安置科(就业创业科)开具的核准单,从报名到最后一个考试项目合格通过期限不超过一年(C1普通班)。但因学员超过学时、没有按通知参加培训或考试、补考等原因,没能一次性通过或因政策、培训考试科目调整等原因造成结业延时的除外。
3、供应商收取由安置办开具的核准单的退役士兵培训C1驾照的全部费用为不超过3000元/人(包括体检费、保险费、考试费、培训费)。其他照相费、学员学时卡费、学员证费、模拟考试训练场地费、住宿费、交通费由学员自付。
4、供应商应当向退役士兵学员释明,采购人所采购的是普通慢班(C1普通班),学员若需要选择快班等,相应补差的费用由学员个人承担,相关收费标准不得高于当前物价部门核定价。
5、除合同约定内的相关费用和学员非一次性完成学业需补交费用外,供应商不得违规或变相向学员收取额外费用,若每年度内发现三起以上(含三起),采购人向供应商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如在限定期内不能改正,经查实,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6、服务期限1年,合同履约完成后,经采购人考核合格,在年度预算能够保障的前提下,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可续签一年合同,续签合同不得改变原合同的服务范围、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服务人员数量、合同价等实质性内容。
服务到期为退役士兵学员报名截止时间。合同(协议)到期后对没完成培训、不合格或未通过的学员,供应商仍应当在合同(协议)到期日一年内完成对学员的学习培训直至合格通过,培训费用按照原合同(协议)执行,超出时限要求的不予保障。如因供应商拒绝继续完成培训,造成学员另行支付费用完成培训的,采购人有权要求供应商承担该费用。
7、供应商必须为学员办理基本人身保险相关业务,学员如有要求参加更高险额的保险,费用由学员承担。学习培训期间,供应商承担预防安全、教育安全、安全问题处理等相关责任。对学员在培训中发生的不归责于供应商的人身及财产损害,供应商应主动代替学员索赔或协助学员索赔,以维护学员的合法权益。如因供应商不履行或怠于履行该义务,造成采购人或学员损失的,采购人有权要求供应商赔偿。
8、在培训中若出现一起安全事故(一人重伤以上) ,供应商除承担安全责任外,还应当积极承担赔偿责任。经采购人下达定期整改意见,逾期整改不到位,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每年采购人根据情况评估,如发现重大安全隐患,采购人下达定期整改意见,逾期整改不到位,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9、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名义或方式转让、倒卖学员相关资料,如经查实,采购人有权拒付相应费用或要求供应商退还相应费用,并有权立即终止合同。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转让退役学员到其他驾校,否则造成损失由供应商向采购人进行赔偿。
10、供应商及其工作人员(含教练)不得对学员有吃、拿、卡、要等其他明显违反国家法律或行业规则的行为,经查实,如有违反,每年累计出现三起以上(含三起),采购人向向供应商发出定期整改通知书,供应商如在限定的期间内不能改正的,采购人向有权终止合同。
11、供应商要按合同约定时间完成学员教学和考试任务,非本人和不可抗拒原因外,每年累计10人以上超时间完成培训任务的,采购人向下达定期整改意见,逾期不能整改,采购人向有权终止合同。
12、供应商教练人员教学时要耐心细致、严格认真,不得出现暴力教学等问题,年度内发现一起,采购人向下达定期整改意见,逾期不能整改,采购人向有权终止合同。
13、如出现集中培训人员较多,供应商因学员名额有限需向上级交管部门申请补增名额时,采购人向需配合供应商开展名额申请工作。供应商对采购人向核准培训的退役士兵,应当优先安排培训、优先安排考试。
14、供应商须在长丰县境内组织培训(为满足退役军人培训需求,供应商在县内南部、北部区域需设立培训地点)。若不在长丰县境内组织培训,参训人员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来回差旅费、餐饮费、住宿费等)须有中标单位承担。
15.其他未尽事宜,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四、磋商文件内容、装订及密封要求
1.按照本公告规定内容、时间递交磋商文件。
2.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在磋商文件中须同时提交由法人代表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否则签字无效。
3.按照磋商需求规定,需要提供的相关材料复印件装订在磋商文件内,所有供评标时查验的原件由磋商单位自行携带,供招标方查验。
4.磋商文件须盖章密封,密封口盖骑缝章。
5.磋商文件须有目录页及页码,排版工整。
6.磋商文件一式三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两份,并在封面上明确标明“正本”和“副本”的字样,当正本与副本有不一致之处时,以正本为准。
7.公开招标2(含)次流标以上,在第3次开标中资质审查中符合条件可以继续开展。
五、磋商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截止到10月8日上午10:00,把磋商文件送至长丰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长丰县水湖镇长合路204号)。
2.联系人:梁珍勇,联系电话:(略)。
六、开标时间、地点及方式
1.开标地点: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二楼会议室。
2.开标时间:2025年10月9日下午15:30,请各投标单位派人现场参加,未派人参加的视作放弃。
3.开标方式:由评审专家组现场评标。
第一步:评审专家现场审核,判断是否符合本次活动服务内容要求;
第二步:本次评分方法为综合评分法,分数高的中标;
第三步:与中标单位签订协议书。
七、合同约定
1.中标合同签订后,无其他外界不可抗拒因素,立即组织相关培训活动。
2.在执行过程中如发现明显服务标准低于磋商时的承诺,所造成的一切责任由中标方自行承担,同时中标单位列入本单位失信单位名单。
八、费用结算
退役军人培训合格后,承训方提交培训全套资料备案,提供发票和账号信息,长丰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在核算后,一个月内拨付到承办方提供的账号。
附件:评分细则
长丰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5年9月23日
附件:评分细则
首先,对投标单位进行资格审核,合格的进入评标环节,不合格的不进入评标环节,投标资料退还投标单位。
类别 | 审查 内容 | 审查标准 | 结果 |
资格审查 | 企业合法性审查 | 1. 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 2. 投标人代表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亲自参加的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他人的提供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书以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 提供企业可以开展驾驶培训的相关资质证明或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材料复印件或原件加盖公司鲜章; 4. 投标人提供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 5. 提供不是挂靠资质的单位、不是联合体投标的承诺函。(以上所有内容须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 提供全部证明材料的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 |
本项目综合评分为100分,其中:技术资信分值占总分值的权重为90%,价格部分分值占总分值的权重为10%。具体评分细则如下:
类别 | 评分内容 | 评分标准 | 分值范围 |
技术资信分(90分) | 培训能力 | 一级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得10分,二级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得9分,三级普通机动驾驶员培训得8分。 (以上所有内容提供证明材料,未提供不得分) | 0-10分 |
师资力量 | 供应商团队人员中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资格证明材料,每提供一人,得4分,满分 30分。 注:以响应文件中提供的有效证书和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社保缴纳时间为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所在月份往前追溯三个月内的任意一个月, 例如: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为 2025 年9 月22日,则提供 2025 年 7、8、9月中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即可)为评审依据。 | 0-30分 | |
培训方案 | 根据各供应商响应文件中提供的培训方案,包括完整的教学管理规章制度、 有系统的驾驶培训方案、注重提升参训者技能水平和职业道德等内容进行评 分: (1)方案全面深入,详尽准确,科学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得30 分; (2)方案较为贴切,符合实际,具有一定实用性的,得 20分; (3)方案较为科学合理,可操作性一般的,得10分。 (4)未提供相应内容的不得分 | 0-30分 | |
管理制度 | 针对各供应商响应文件中提供的管理制度,包括公共制度、企业内部岗位责任制、管理人员考核制度及标准等方面 0-20进行评分: 1)制度详尽健全,科学合理,符合实际的,得 20 分; 2)制度符合实际,具有实用性的,得 15分; 3)制度较为合理,可行性一般的,得 10分。 4)未提供相应内容的不得分。 | 0-20分 | |
价格分 | 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价格最低的最后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 10 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数): 最后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最后报价)× 10 %×100 | 0-10分 |
分值汇总:
1.磋商小组各评审专家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再取各位评委评分之平均值,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数,得到该供应商的技术资信分。
2.将每个供应商的技术资信分加上根据上述标准计算出的价格分,即为该供应商的综合总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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