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兴业银行呼和浩特分行关于2025-2027年同城自助机具运营与现金清分业务服务项目二次寻源
发布时间:2025-10-17 09:12:47
类型:征集公告
兴业银行呼和浩特分行关于2025-2027年同城自助机具运营与现金清分业务服务项目供应商征集公告
为加强自助机具运营专业化管理水平,有效提升现金清分质量和效率,科学控制运营成本,我行开展同城自助机具运营与现金清分业务服务项目,现公开对2025-2027年同城自助机具运营与现金清分业务全流程服项目进行供应商征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采购需求及资格要求
1.1采购需求
1.1.1自助机具运营服务外包:呼和浩特同城自助机具(包括现金类自助机具、集中上收的非现金类自助机具)运营服务外包业务,外包方式为驻场式,外包范围包括自助机具清机加钞、清机加卡、日常维护、吞没卡管理、故障排查、日常巡查等;
1.1.2现金清分业务外包:呼和浩特同城现金清分业务外包,外包方式为驻场式,外包业务范围包括:对从当地人民银行或银行同业调入、同城支行上缴、上门收款、同城现金类自助机具加钞和回笼的人民币现金进行清分、鉴伪、记录冠字号码、捆扎等操作,并对现金类自助机具加钞所需现金进行配款装箱。
1.1.3自助机具运营与现金清分业务服务项目的服务,根据历年约定及行业惯例将继续执行按季度结算。
1.2 技术要求
1.2.1 具备合理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清分操作流程以及自助机具运营服务流程(含应急事件处理流程),符合人民银行及兴业银行相关规定;
1.3 人员资质要求
1.3.1 全部人员无犯罪记录,无不良信用记录,身体健康,不存在影响日常正常工作的情况或疾病。其中,清分人员反假货币测试结果均应为合格及以上,具备鉴别和挑剔假币的专业能力,熟练掌握不宜流通相关国家和行业标准;
1.4 服务要求
1.4.1 根据兴业银行现金类自助机具运营考核要求,外包服务商应保障呼和浩特市地区现金类自助机具每月整体有效开机率在95%以上。有效开机率=(1-业务故障累计时间/统计周期时间)X 100%,统计周期按月执行。
1.5 供应商资质要求
1.5.1依法成立、合法经营的专业服务机构,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和固定的办公场所。企业成立时间不低于3年,持续经营能力和财务稳健性良好,可稳定提供服务。
1.5.2 营业执照显示的经营范围明显涵盖了承接商业银行现金清分外包业务资质和机具运营服务外包的资质。
1.5.3 具备相应的专业资质,其从业人员符合岗位要求和任职条件,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技术及经验水平符合本行外包管理要求,在其服务领域位于头部或排名较前,具备监管机构规定的资质和条件。其中,服务商在呼和浩特市开展至少5家银行同业的现金清分服务,为银行同业已提供至少3年的现金清分服务;服务商在呼和浩特市向3家银行同业机构及以上提供自助机具运营外包服务,负责运营的自助机具数量不得低于300台。
1.5.4 服务商应购买人员(如员工忠诚险)、现金整点责任险、自助设备清机加钞外包服务责任险及相关外包事项的商业保险,相关保险额需足够覆盖本行外包现金及操作风险。
1.5.5 外包商与银行同业合作中,未曾发生客户信息泄露、造成银行同业100万元以上(含)经济损失、操作人员内外勾结盗取现金等重大安全事件。
1.5.6具备2022年(近三年)至今与20家国内系统重要性银行分行级/或其子公司合作开展与现金清分外包业务资质和机具运营服务外包相似的成功案例(须提供相关案例合同证明材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二、报名要求
2.1 依法成立,为存续、在营、开业、在册、登记成立等正常企业状态。
2.2 在兴业银行开立对公账户,若中标本项目,则通过兴业银行对公账户结算该项目相关费用。
2.3 充分理解我行服务需求并能够根据需求提供相应的服务。
2.4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且经营正常。
2.5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
2.6 未被“信用中国”网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网站“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在兴业银行供应商禁用/退出期内。
2.7 经营范围经国家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批准,同时获得从事行业有效执业证明、行政许可、专业资质等证照。
2.8 两年内目标服务领域未出现严重安全事件。
三、报名方式
采购部门联系人:
王老师,联系电话:(略)
联系时间:工作日8:30-12:00,14:30-18:00(其他时间请勿打扰)。供应商如有意向参与,请先登录兴业银行采购门户((略))提交资料申请注册账号。注册审批通过后供应商可登录兴业银行采购门户,通过首页“采购管理”—“供应商寻源”—“待报名列表”中找到本次项目,点击“报名”即可参与。
欢迎各供应商对此项目的需求、技术要求、服务要求提出书面意见或建议,若有请将于征集截止时间前提交至wangchenchen@(略)邮箱,相关意见本行接收后将不再另行回复。邮件及材料请标明:《兴业银行呼和浩特分行关于2025-2027年同城自助机具运营与现金清分业务服务采购项目》需求意见或建议-公司名称(全称)。
报名注意事项:
1.提交的供应商资料内容包括如下三项:
材料1:《兴业银行呼和浩特分行关于2025-2027年同城自助机具运营与现金清分业务服务采购项目》供应商征集反馈材料-公司名称(全称)
材料2:兴业银行呼和浩特分行关于2025-2027年同城自助机具运营与现金清分业务服务采购项目信息收集表
材料3:承诺函
以上三项材料填报模板详见本公告附件,提交材料1-2无需加盖公司(单位)公章。材料3需加盖公司(单位)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材料1-3请仅上传一份文件,拆分上传多份文件视为无效应答。
调研若有变更,请以兴业银行采购门户最新发布的征集调研信息为准。
四、注意事项
1.能够完全满足我行采购需求、有合作意向、符合资格要求、报名要求的供应商均可报名。
2.本次市场调研不代表采购邀请或意向,仅为调研市场情况发起。若需后续对接,我行将会主动联系报名者;未予联系的报名者,我行将对材料予以保密。
3.本次市场调研不收取供应商的任何费用。
4.供应商须对报名信息和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提供虚假材料,将取消报名资格并列入我行供应商黑名单。
5.对于上述事项存在疑问的,请及时与我行联系。
五、征集时间
本次供应商征集自即日起至2025年10月23日23:59止。
注意:本项目寻源开始时间:2025-10-17 09:12;寻源截止时间:2025-10-23 23:59;
本信息仅向会员提供,请按以下方式联系办理
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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