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项目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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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名称 | 泾川县达源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中小企业孵化园建设项目竣工结算第三方服务机构项目 | ||
采购单位 | 甘肃中鑫瑞恒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交易编号 | ZXRH2025-1015 |
采购方式 | 邀请 | 资金来源 | |
联系人 | 贾先生 | 联系电话 | (略) |
是否重大项目 | 否 | 是否精准扶贫项目 | 否 |
公告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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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
公告(报名)开始时间 | 2025-10-20 11:00:00 | 报名截止时间 | 2025-10-23 11:00:00 |
竞价开始时间 | 2025-10-21 11:00:00 | 竞价结束时间 | 2025-10-23 11:00:00 |
是否允许多次竞价 | 否 | 降价幅度 | 未设置降价幅度 |
延时报价 | 未设置延时报价 | 评标标准 | 最低价中标法 |
采购标段信息
序号 | 标段名称 | 标段编号 | 采购类别 | 最高限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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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泾川县达源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中小企业孵化园建设项目竣工结算第三方服务机构项目001 | ZXRH2025-1015 | 服务类 | (略).0 |
公告内容
泾川县达源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中小企业孵化园建设项目竣工结算
第三方服务机构项目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甘肃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5年版)》的有关规定,甘肃中鑫瑞恒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泾川县财政局的委托,对泾川县达源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中小企业孵化园建设项目竣工结算第三方服务机构项目进行邀请招标,欢迎被邀请供应商前来响应投标。邀请的投标企业为“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会员库中随机邀请与本项目特征相符的三家企业作为投标人。
一.项目编号:ZXRH2025-1015
二、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泾川县达源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中小企业孵化园建设项目竣工结算第三方服务机构项目
2.预算金额:20万元;(核减费率不高于1.2%。核减费总额不高于最高限价,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视为无效投标)。
3.报价方式:一次性报价。
4.评标办法:最低价中标法。
5.服务内容:泾川县达源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中小企业孵化园建设项目竣工结算。(具体需求要求详见服务内容与要求)。
6.合同履行期限:按合同约定履行。
7.付款方式:按合同约定履行。
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4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或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若企业成立期限不足一年的以营业执照实际成立期限为准,并按实际成立期限之日起提供财务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 2024 年至今任意一个月纳税凭证和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享受免税政策的企业须提供免税证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型企业采购,对价格不进行优惠扣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微企业);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3)《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4)《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件要求,本项目所涉及货物,优先采购节能、环境标志产品。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提供);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的法人授权函,被授权人身份证(非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提供);
(2)投标人须未被列入到“信用中国”网站((略).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网上查询结果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为准,查询内容包含企业名称,查询时间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为准);
(3)投标人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略).cn)中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以网上查询结果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为准,查询内容包含企业名称,查询时间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为准);
(4)投标人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略)) 中 的“行贿罪”查询结果(以网上查询结果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为准,查询内容包含企业名称、企业法人,查询时间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为准)。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方式
1.采购人通过平凉市公共交易资源中心网站“甘肃省阳光采购招标平台”发布招标公告;
2.供应商登录平台自行进行投标登记并按要求上传营业执照、资格证明文件等;
3.竞价结束后,定标由系统根据低价中标法评标确认。
五、投标登记及竞价时间
1.供应商请于2025年10月20日11时00分至2025年10月23日11时00分登录平凉市公共交易资源中心网站“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平凉市)(略)”投标登记并上传相应资格证明文件(PDF格式加盖公章)。
2.竞价时间:2025年10月21日11时00分至2025年10月23日11时00分。
3.本次竞价各供应商仅限一轮报价,未按公告要求按时上传资格证明文件或资格证明文件内容不全以及未按竞价时间进行报价者视为无效投标。
六、结果公示:
1.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 87 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要求对投标人上传的资质资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投标人按公告竞价时间要求时限进行网上报价,网上竞价时间结束后系统依据最低价成交法自动确定成交人,同时发布成交公示
2.本次竞价完成后,被邀请企业一旦报名响应投标,竞价结束后须将与网络上传内容一致的(不限于)资格证明文件、投标响应文件(一正二副)打印胶装成册递交或邮寄至招标代理机构,于成交公示结束前送(或邮寄)至甘肃中鑫瑞恒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办公室,否则造成一切后果,由被邀请企业承担。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在招标时限内,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价等工作。
2.因系统设置原因成交通知书中显示的采购人为招标代理机构,本项目特别申明采购人为泾川县财政局。
3.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泾川县财政局
地址:泾川县安定街7号
联系人:贾先生
联系电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中鑫瑞恒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平凉市崆峒区崆峒中路225号(老交警支队三楼办公室)
联系人:高女士
联系电话:(略)
采购文件
本信息仅向会员提供,请按以下方式联系办理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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