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广西
2025-10-20

公告正文

根据我单位工作需要,拟就广西中医药研究院实验动物定点供应商进行公开遴选,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要求,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邀请符合条件且有意向承接该项工作的供应商参选,具体要求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广西中医药研究院实验动物定点供应商遴选

2.项目编号:HQFWZX-CG[2025]039

3.项目内容或需求:拟遴选壹家供应商为我院实验动物定点供应商,具体详见遴选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

4.遴选方式:综合评分,按评分高低排序遴选供应商。

5.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2年。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二)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要求,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栏目中有失信等负面信息的潜在供应商,将拒绝其参加本项目;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应具有主管部门颁发的《实验动物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使用期内;接受授权代理,代理供应商需提供有效期内的所代理的实验动物生产商的《实验动物生产许可证》及代理授权证明等有效证明性文件。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或分包。

三、供应范围:

详见采购需求一、实验动物采购清单。

四、供应商提交材料要求:

1、每个供应商只能提交一份纸质版响应文件(格式详见第第五章,一正叁副,副本可以是正本的复印件),构成响应文件的材料统一使用A4纸张打印或复印。附有目录,装订成册,装于密封的档案袋中,密封袋封面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和联系信息等,所投材料恕不退回。

2、供应商提供的以上所有证明文件或材料需真实有效并加盖公章,如发现未按要求加盖公章或资料不齐全、不符合要求的或有虚假时,即一票否决,不得参与遴选,所造成的一切后果或损失均由供应商承担。

五、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供应商应于2025年10月27日9时00分止,将响应文件密封递交到南宁市东葛路20-1号行政办公楼4楼426室,逾期送达将予以拒收。

响应文件递交联系人:杨老师,联系电话:(略)

六、遴选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5年10月27日9时00分止截标后另行通知。

地点:南宁市东葛路20-1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医药研究院会议室)。

七、网上公告媒体查询: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医药研究院网((略))。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医药研究院,地址:南宁市东葛路20-1号。

联系方式:联系人:黄老师 ,联系电话:(略)



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医药研究院

2025年10月20日



(发布稿)广西中医药研究院实验动物采购定点供应商遴选文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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