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肇州县公共供水管网漏损治理工程勘察、设计及招标控制价编制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SZ0000G(略)10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肇州县公共供水管网漏损治理工程已由肇州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州发改审【2025】17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项目前期工作经费,招标人为肇州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招标代理机构为天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肇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勘察、设计及招标控制价编制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肇州县公共供水管网漏损治理工程勘察、设计及招标控制价编制服务项目;
2.2 项目地点:肇州县肇州镇;
2.3 项目规模:供水管网改造:改造市政给水管网(略).74米,管径De63-De315。其中:De315管长4415.17米,De200管长5506.83米,De160管长6813.90米,De110管长7113.40米,De75管长139.98米,De63管长1894.46米;
2.4 服务期限:勘测、设计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内完成、招标控制价编制服务期限为设计完成之日起15日内完成(以双方签订合同服务期限约定为准);
2.5 招标范围:包含本项目编制初步设计(概算书、设计图纸、说明书)、施工图、 预算书、招标控制价、工程量清单、技术交底及项目开工进场后续其他相关技术支持服务;
2.6 质量标准:按照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规范规程及技术标准执行;
2.7 最高限价:182.93万元(其中,勘察费:(略).00元;设计费:(略).00元;招标控制价编制费:(略).00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在人员、资金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并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勘察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
程勘察)专业乙级及其以上资质;
(2)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
乙级及其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专业(给水工程)乙级及其以上资质;
3.2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3.2.1勘察负责人(1人)的资格要求: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证书。勘察负责人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并提供企业为其缴纳(2025年5月至2025年10月)其中连续三个月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证明。(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如勘察负责人为退休人员,需提供退休证明材料及聘用合同,同时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证书。
3.2.2设计负责人(1人)的资格要求: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设计负责人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并提供企业为其缴纳(2025年5月至2025年10月)其中连续三个月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证明。(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如设计负责人为退休人员,需提供退休证明材料及聘用合同,同时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
3.2.3造价咨询负责人(1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工程造价咨询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造价咨询负责人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并提供企业为其缴纳(2025年5月至2025年10月)其中连续三个月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证明。(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如造价咨询负责人为退休人员,需提供退休证明材料及聘用合同,同时具有一级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
3.3 本次招标信誉要求:
3.3.1 投标人(联合体所有成员)、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如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 (略).cn/shixi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查询结果为准),其投标将被否决;
3.3.2 投标人(联合体所有成员)、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近3年(2022年9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如有行贿犯罪行为(本次招标所称“行贿犯罪行为”是指各级人民法院判决书(以中国裁判文书网 (h(略))公布的为准)中有判决投标人或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负责人犯行贿罪的情形),其投标将被否决;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 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两条规定,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5.1明确联合体牵头人且联合体各方均应具有与其承担的责任、义务相适应的资质(联合体成员仅承担项目管理相关责任、义务的除外);
3.5.2联合体内成员须在投标前签署联合体协议,在协议中明确联合体内成员各自所应承担的责任、义务;
3.5.3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5.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注:联合体协议约定同一专业分工由两个及以上单位共同承担的,按照就低不就高的原则确定联合的资质;不同专业分工由不同单位分别承担的,按照各自的专业资质确定联合体的资质。
3.6 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 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5年10月20日17时00 分至2025年10月27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交易)-操作手册》。投标人需在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内至少下载一次招标文件,下载一次后可不受时间限制进行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否决导致的无法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后果自负。
4.2 潜在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在线下载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11月10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其投标将被否决。
6.开标方式
6.1 开标时间为2025年11月10日09时00分;
6.2 该项目为线上开标,各投标人无需在现场开标,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黑龙江省不见面开标大厅,按照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开标期间投标人须使用CA锁进行线上解密。
7.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7.1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7.2 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其他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 613 号)的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公告内容违法或者不当的、或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权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登记受理期间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在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如出现捏造事实、伪造材料、以非法手段或非法途径取得证明材料进行异议和投诉、以及恶意投诉、无理缠诉等行为的,将严格按规定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0.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单位: 肇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略)
招 标 人: 肇州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地 址:市场西门外
联系人:齐先生
联系电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天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道里区安升街48号3层
联 系 人:许女士
电 话:(略)
电子邮箱:thxmglgs@163.com
日 期:2025年10月20日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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