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新建成都至达州至万州铁路与成渝中线铁路乐至联络线LZLLXZQ-1项目由四川川交路桥有限公司承建,建设资金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现由四川川交路桥有限责任公司新建成都至达州至万州铁路与成渝中线铁路乐至联络线施工总价承包招标LZLLXZQ-1标段指挥部作为招标人,对该项目所需装配整体式盲沟管体采购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物
2.1工程项目名称:四川川交路桥有限责任公司新建成都至达州至万州铁路与成渝中线铁路乐至联络线LZLLXZQ-1标段指挥部。
项目概况:乐至联络线位于四川省资阳市乐至县境内,线路自乐至站成达万车场成都端咽喉引出,下穿成达万高铁乐至车站特大桥后,沿乐至县佛星镇建成区外侧走行,上跨成安渝高速、成渝中线高铁棕树坡隧道后,接入乐至站成渝中线车场重庆端咽喉。新建联络线长度12.699km(折单),其中双线并行段4.396km,单线绕行段3.908km。设计速度120km/h,桥梁8.384km(折单),隧道0.89km(折单),桥隧总长9.274km(折单),桥隧比73.03%。
2.2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共划分1个包件。
招标物名称、规格等其他要求:详见招标公告附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招标物资供货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场地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件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生产企业和本企业代理商不得在同一包件投标,只允许生产企业及其代理商中的一家单位参加某个包件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国内项目参与投标的外部协作方,须已成功纳入蜀道集团协作方资源库(平台网址(略))中选取。或当前处于蜀道集团协作方资源库待终审状态。处于“待终审中”状态的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平台显示的其当前申请状态的清晰截图作为依据。
(1)资质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具备招标物资销售能力。代理商有符合条件的生产商的授权书或与生产商的合作证明,生产商必须具备生产对应招标物资的能力。
(2)生产能力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招标物资的生产能力;投标人须按真实情况提供一份生产能力保证书,日产能不得低于1000米/天 。
(3)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纳税人证明资料。
(4)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招标物资或其同类产品的供应业绩证明;投标人必须提供2023年至今期间,两个及以上招标物资或其同类产品供货合同复印件(原件备查),提供的合同中须明确标的物名称和合同签订时间。
(5)质量保证能力:投标人须提供ISO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且证书在有效期内;投标人须提供2023年至今期间至少1份由第三方具备检测资质的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招标物资满足技术规格书要求的质量检测报告(原件备查);投标人须提供1份招标物质量保证承诺书。
(6)信誉要求:
3.1.6.1投标人不得存在仍存续的行政处罚信息和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不得存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息等情况;
3.1.6.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1.6.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近三年不存在行贿犯罪记录;
3.1.6.4投标人不曾在与蜀道集团协作方资源库中各项目供货过程中出现严重违约或被逐,信用等级达到B级及以上,不存在国铁集团关于发布物资供应商日常不良行为(此项要求由投标人做保证书);
投标人须附以下资料:
①附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对“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息”的查询结果截图。
②附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略))查询结果截图。
③附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略).cn)对“行贿”(个人)、“单位行贿”(单位)的查询结果截图。
④附蜀道集团协作方资源库(平台网址(略))中的供应商等级查询结果截图;查询(平台网址(略))中的国铁集团关于发布物资供应商日常不良行为(此项要求由投标人做保证书)。
(7)其他要求:投标人具备提供投标产品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其他供货能力。投标人在参与本次投标前应充分了解本次招标物资是否涉及相关知识产权保护,投标人应提供投标产品合法的技术来源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采购文件获取的方式:
(1)获取方式为:自2025年10月21日0时0分至2025年10月26 日23时59分通过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集中招标采购平台(以下简称“蜀道集采平台”)((略))进行注册并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后参与投标并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注册详见首页《投标人入驻手册》。
(2)招标文件费用应以单位名义从对公账户转账至以下账户:
单位名称: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材料集采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营业部
账 号:标书费子账号
投标人需备注:招标文件费川交路桥乐至联络线1标项目装配整体式盲沟管体物资采购。
温馨提示:请仔细核对系统中的招标文件费子账号,若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转账错误,费用概不退还。
(3)招标文件缴费与查询: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蜀道集采平台”,进入“我的项目”菜单,点击报名项目的“招标文件领取”按钮,点击“网上支付”,根据系统中的账户信息进行缴费;在进入的页面点击“到账查询”按钮,进行招标文件费缴纳情况查询。
4.2招标文件每个包件售价为500元/份,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5.投标(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10月29 日11时00分(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蜀道集采平台”注册并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具体操作详见首页-下载专区-操作手册《供应商操作手册》。
5.2 投标(响应)文件的解密
解密方式: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完成解密工作,投标人持投标单位企业CA锁登录,进入“开标签到解密”菜单,按照开标系统的指令,选择对应的项目的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按时完成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其投标无效。
5.3 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于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一街535号1栋40层蜀道集团招标管理服务中心开标室举行公开开标。
5.4投标文件递交完成,需要在系统中填写相应报价,系统填写分为“总金额报价”和“其他方式报价”。
6. 异议、投诉处理
6.1异议处理
(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异议以及招标人的答复,均应通过“蜀道集采平台”在“异议”菜单中完成。超出异议期间提出异议的,则不予受理。
(2)投标人对开标如有异议,应在“蜀道集采平台”唱标完成后,在 15 分钟内通过系统弹出的窗口进行异议的提出。招标人应在“异议回复”栏当场作出答复。超出异议期间提出异议的,则不予受理。
(3)投标人对评标结果如有异议,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投标人提出异议以及招标人的答复均应通过“蜀道集采平台”在“异议”菜单中进行。超出异议期间提出异议的,则不予受理。
6.2投诉处理
投标人投诉的渠道:进入“蜀道集采平台”((略))投标人登录对应项目后,点击“投诉”菜单提出。在有异议程序的事项中,超出异议期间提出异议的,不得进行投诉。
7.投标保证金
(1)本项目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现金:人民币贰万叁仟元整(¥(略)元)
投标人应于2025 年 10月28日17 时0分前以单位名义从对公账户转账至以下账户:
开户名称: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材料集采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营业部
账号:投标保证金子账号
投标人需备注:投标保证金川交路桥乐至联络线1标装配整体式盲沟管体项目
温馨提示:请仔细核对系统中投标保证金子账户,避免造成转账错误。如投标人未严格按照指定账户信息进行转账导致投标保证金缴纳无效并无法上传投标文件,后果自负。
若投标保证金缴纳至错误账户的,经招标人核验属实后,在项目开标后2个月内退还。
(2)投标保证金缴纳与查询: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 蜀道集采平台”,进入“我的项目”菜单,点击报名项目的“保证金查询”按钮,根据系统中的账户信息进行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查询。
(3)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招标人最迟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日内向中标候选人以外的其他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与中标人在线签订合同或将已签订的合同上传至“蜀道集采平台”备案后5日内向中标人和其他中标候选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退还方式:按照投标人缴纳的账户原账户退还。(投标保证金不计息。)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集中招标采购平台((略))、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略))、天府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略))上同时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四川川交路桥有限责任公司新建成都至达州至万州铁路与成渝中线铁路乐至联络线施工总价承包招标LZLLXZQ-1标段指挥部
地 址 :四川省资阳市乐至县三元庙村10组旺亿生态园
联 系 人 :吴先生
电 话 :(略)
电子邮箱: (略)32@qq.com
2025年10月19 日
招标公告附表
包件号 | 材料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招标数量 | 交货期 | 交货地点 | 所属工点 | 备注 |
MG-1 | 装配整体式盲沟管体 | MG-315 | 米 | 3320 | 2025年10月至项目完工 | 四川省资阳市乐至县佛星镇 | 乙方现场施工指定地点 | |
合计: | 3320 | |||||||
注: 1、本表中各材料数量为暂估数量,结算数量按实际到场并经双方共同验收合格的数量为准,乙方不得以实际到场数量少于表中暂估数量而要求调高价格。 2、到场综合单价包括但不限于材料费、加工费、上车费、运输费、吊装费、包装费、垫资成本、安全环保费、管理利润、税金、保险、损失费、售后服务费以及合同明示及暗示风险费用等的综合到场单价等本合同明示或暗示的除增值税外的一切费用,除此之外,甲方不再承担其它任何费用。合同履行期内,不含税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不作调整,如国家政策性调整税率,税价随之调整。 3、供货过程中,对于已招标材料新增的数量,按照已有规格的价格执行; 4、乙方承担将材料安全运至甲方指定施工地点期间所引起的全部法律和经济赔偿责任。 5、乙方供应的产品必须满足设计图纸要求。 6、甲方将根据乙方供货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检,检测费用已包含在单价内,检测机构由甲方指定。 7、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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