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东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高中部团委演出类活动服务(三年)
2.项目预算:(略)元/年
3.项目内容:
(1).设备功能目标:匹配演出场景需求
音响功能:需覆盖全场观众(按演出人数确定功率),保证人声、乐器声清晰无杂音,支持多设备同时接入(如话筒、播放设备),且能根据节目调整音效(如歌唱需增强混响,朗诵需突出人声)。
灯光功能:能切换不同灯光模式(如舞蹈用动态染色灯、戏剧用定点追光灯),精准照亮舞台区域(无暗角),可配合节目节奏调节灯光亮度、颜色、角度,增强舞台感染力(如抒情节目用暖光,动感节目用多彩频闪)。
(2).服务保障目标:确保演出顺利
技术支持:供应商需派专业人员提前到场(至少提前3小时)调试设备,演出全程值守,迅速响应设备故障(如话筒断连、灯光失控),避免影响节目衔接。
安全合规:设备需有近期质检报告,用电线路符合安全标准(防短路、过载),灯光架、音箱架稳固(防倾倒),杜绝安全事故。
(3).成本与效率目标:兼顾性价比与实用性
成本可控:在满足演出效果的前提下,筛选性价比高的方案,报价需包含设备租赁、运输、技术服务等全部费用,无隐藏收费。
灵活适配:设备可根据演出节目数量、场地大小调整(如小型演出精简设备,大型晚会增加辅助音箱、特效灯光),避免资源浪费或功能不足。
4.服务期: 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5.服务地点:自由校区、青华校区
二、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经营相关材料的供货商;
2.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能力;
4.三年内无不良经营行为;
5.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财务审计报告;(成立年限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之日加盖公章的财务审计报告即可。)
四、付款方式: 服务完成后根据实际发生进行结算。
五、报名时间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25年10月20日至2025年10月21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持营业执照(副本)、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东北师大附中自由校区总务处报名(或邮寄)。
2.报名地址:长春市自由大路506号,总务处
联系人:金老师 联系电话:0431-(略)
2025年10月19日
标书内必备内容:
序号 | 内容 | 备注 |
1 | 生产或经营许可证 | |
2 | 服务报价 | |
3 | 近三年销售合同 | |
4 | 近三年财务报表 | |
5 | 服务承诺 | |
6 | 优惠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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