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广东省妇幼保健院(以下简称“采购人”)就广东省妇幼保健院HRP智慧财务运营系统加建“专项经费管理系统”和“综合缴费平台”模块拟申请自主单一来源采购,现将本采购活动项目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从2025年10月20日至2025年10月27日,邀请其他能够提供满足本项目采购需求和资格条件的供应商通过电子邮件进行登记。
一、拟申请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理由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二)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
(三)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项目属于以上第(三)种情形,原因如下:
原采购项目广东省妇幼保健院HRP智慧财务运营系统项目于2024年3月完成采购,因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以及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本次添购预算金额不超过原采购项目合同金额的百分之十,因此采用单一来源的方式进行采购。
二、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广东省妇幼保健院HRP智慧财务运营系统加建“专项经费管理系统”和“综合缴费平台”模块
2、采购数量:1项。
3、采购用途:业务需要。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1、本项目的通用资格要求;
(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2)提供单位或企业2024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2025年至今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复印件;或银行于一年内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3)提供单位或企业2025年至今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4)提供单位或企业2025年至今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提供单位或企业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或承诺函(内容、格式自拟);
(6)提供单位或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或承诺函(内容、格式自拟)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提供《资格文件声明函》,内容和格式自拟)
3、 已按要求报名登记并成功购买了采购文件的供应商。
四、拟邀请供应商信息:
1. 供应商名称:上海熙软科技有限公司
2. 供应商地址:上海市闵行区虹桥绿谷E幢502室
五、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东省妇幼保健院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邮件:gdsfyzbb@126.com
联系电话:020- (略)
联系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兴南大道521号、523号
邮编:(略)
广东省妇幼保健院
2025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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