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新疆 827.0元
2025-10-18

公告正文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沙雅县征收房屋建筑物拆除及垃圾清运服务项目(二次)
品目
采购单位 沙雅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行政区域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公告时间 2025年10月18日 10:23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5年10月17日至2025年10月24日
每日上午:10:00 至 14:00 下午:15:30 至 19: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 ¥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开标时间 2025年11月07日 11:00
开标地点 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略)不见面开标大厅远程参加开标活动。
预算金额 ¥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胡辉
项目联系电话 (略)
采购单位 沙雅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采购单位地址 沙雅县北京路联合办公楼3号楼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略)
代理机构名称 新疆建春管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阿克苏市新城街道晶水社区塔北路15号客运综合大楼4-07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略)
?

一、征集人信息

征集人名称:新疆建春管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征集人地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红光山路2588号商业商务办公楼4层

征集人联系人:安进芳

征集人联系方式:(略)

二、采购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沙雅县征收房屋建筑物拆除及垃圾清运服务项目(二次)

项目编号:SYZFCG(FS)-(略)(二次)

适用采购人或者服务对象范围:(指定采购单位)沙雅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采购需求:

序号 采购需求 最高限制单价 预估采购数量
1 沙雅县征收房屋建筑物拆除及垃圾清运服务项目(二次) 827元 5

三、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
(2)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文);
(3)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文);
(4)市场监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
(5)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
(6)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文)。
(8)《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实施办法》(新财规【2021】6号)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采购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四、框架协议的期限

2025-11-11 00:00:00 至 2026-11-11 00:00:00

五、获取征集文件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时 间:2025年10月17日至2025年10月24日 ,每天上午10:00至14:00 ,下午15:30至19: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 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 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略)在线申请获取征集文件(进入“框架协议”应用,在获取征集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征集文件),或者点击征集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后的“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供应商身份账号,直接获取征集文件。

六、响应文件的提交方式、提交截止时间和地点,开启方式、时间和地点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11月07日 11:00(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提交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5年11月07日 11: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略)不见面开标大厅远程参加开标活动。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省级以上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事项

注:本次采购方式为封闭式框架协议采购。
1. 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供应商需要使用CA加密设备,凡参加本项目须自行购买与政采云平台完成对接的CA设备,如需购买新疆CA数字证书可访问新疆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官方网站 (https://(略).cn/) 或下载“新疆政务通”APP自行进行申领,也可以到其全疆各服务机构现场办理。如已有兵团或公共资源使用的新疆CA数字证书,也可与新疆CA联系,申请增加电子证书即可,无需重复申领。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 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供应商须登录政采云平台申请获取征集文件,提前下载并安装政采云投标客户端、CA驱动程序后,通过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征集响应文件,同时自行承担与投标有关的一切费用。
4.供应商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64位)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和驱动程序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略)/)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 400-881-7190 进行咨询。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正常解密的(如:浏览器故障、未安装客户端和相关驱动、网络 故障、加密CA与解密 CA不一致等),采购中心/代理机构不予异常处理,视为供应商自动弃标。
5.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CA在政采云平台上传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备注:供应商对不见面开评标系统的技术操作咨询,可通过 https://(略)/luban/xinjiang-e-biding自助查询,也可在政采云帮助中心常见问题解答和操作流程讲解视频中自助查询,网址为:https://(略)/#/help,“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版面获取操作指南,同时对自助查询无法解决的问题可通过钉钉群及政采云在线客服获取服务支持。供应商钉钉群号:政采云新疆网超供应商服务二十群:(略)(如已加入1-19群,无需重复加入)。
6.供应商在开标前须提前配置好电脑浏览器(建议使用360浏览器或谷歌浏览器),开标时请使用制作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CA锁进行解密及报价确认。本项目响应文件解密时间定为30分钟,如因自身原因导致无法正常解密,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7.本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2) 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
3) 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政策。
8.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征集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征集人、采购代理机构答复不满意或者征集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9.其他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附件信息:

本信息仅向会员提供,请按以下方式联系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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