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6号线一期、1号线三期工程电梯及自动扶梯供货、安装及维保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6号线一期、1号线三期工程电梯及自动扶梯供货、安装及维保项目招标人为石家庄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政府投资+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设备及安装部分40%+60%,维保部分企业自筹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6号线一期、1号线三期工程电梯及自动扶梯供货、安装及维保项目(二次)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6号线一期工程 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6号线一期工程,西起东二环与槐中路交口东侧,线路全长约12.576km,均为地下线,共设站9座,其中换乘站4座,在留村站与已经运营的1号线换乘,在南豆站与已经运营的3号线换乘,在二十里铺站和珠江大道站与规划9号线换乘,一期工程设东佐车辆段,控制中心接入设在裕华路与秦岭大街交叉口西北角的线网控制中心内。 1号线三期工程 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三期工程是1号线一期工程的西延线,东起西王站(不含),终至槐安路站,途经桥西区和鹿泉区,线路主要沿中山西路及京赞路敷设。线路全长3.77km,共设站2座,均为地下站,于槐安路站预留本工程与市域(郊)S5线换乘条件。 2.2招标范围:招标范围包括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6号线一期工程范围内的9座车站(包括站厅至站台、出入口等处)自动扶梯、电梯以及东佐车辆段电梯设备,自动扶梯共88台,车站电梯19台,车辆段电梯8台;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三期工程2座地下车站(包括站厅至站台、出入口处),共22部自动扶梯、6部电梯设备的供货、安装及与相关接口联合调试工作等。自动扶梯、电梯最终的数量、提升高度将根据车站土建最终实施情况确定。 本次自动扶梯、电梯招标包括完成设备的设计、安装;硬软件的设计、设计联络、制造、样机制造及测试、出厂验收、检验、包装、运输、仓储、安装、单体调试、联合调试、配合运营公司测试、试运行(含值班值守)、系统投运、向管理部门报检、领取使用许可证,人员培训、提交相关文件资料和图纸、验收、移交、关键时段的技术保障、提交随机的备品备件、专用工具、质保期服务及质保期间监督检验检测等一系列服务直至完全交接给最终运营单位的全部工作;质保期结束后的13年维保。(详见招标文件供货要求“技术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3.1资质要求: 3.1.1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企业,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是投标产品的制造商,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3.1.2投标人须具备市场监督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为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 3.2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和破产状态。 3.1.2业绩要求:3.3业绩要求: 3.3.1投标人业绩要求 (1)投标人2020年1月1日至今至少承担过一项(一个合同为一项)已初期(试)运营或运营的国内公共交通领域(轨道交通、机场、铁路)自动扶梯供货及安装业绩,且单个合同金额不小于7000万元人民币。 (2)投标人2020年1月1日至今至少承担过一项(一个合同为一项)已初期(试)运营或运营的国内公共交通领域(轨道交通、机场、铁路)垂直电梯供货及安装业绩,且单个合同金额不小于600万元人民币。 注:业绩证明材料须以业绩合同及业主出具或签认的能够证明已初期(试)运营或运营,且运营状况良好的文件为准,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3.3.2投标设备业绩 (1)自2020年1月1日至今,所投自动扶梯所采用的驱动主机,变频器,控制柜中的主要电气原件(接触器,继电器,断路器)均至少有一项国内公共交通领域(轨道交通、机场、铁路)的供货业绩。 (2)自2020年1月1日至今,所投电梯所采用的曳引机,变频器,控制柜中的主要电气原件(接触器,继电器,断路器)均至少有一项国内公共交通领域(轨道交通、机场、铁路)的供货业绩。 注:业绩证明材料须以业绩合同为准,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或供货时间为准,须体现所投设备制造商和品牌名称,若合同不体现所投设备制造商和品牌名称须同时提供业主出具的相关证明。若同一证明材料能同时体现上述投标设备,则可视为满足业绩,也可提供多项证明材料累计满足上述要求即可。若证明材料如不能明确反映上述要求,将视为无效业绩。 3.1.3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和破产状态。 3.1.4信誉要求:/ 3.1.5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 3.1.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3.1.7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 3.1.8其他要求:3.4.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本项目中同时投标。 3.4.2本项目实行“双盲”评审和“分散”评标模式,投标文件技术标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时隐藏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进行评审。 3.4.3 下列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1)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2)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注:本项目监理人为:铁科院(北京)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英泰克工程顾问(上海)有限公司、中咨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河北冀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石家庄国京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3.4.4 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开标当日,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略).cn)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若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将否决其投标。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6招标公告正文“投标人资格要求”中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不适用于本项目。 3.1.9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10-20 09:00至2025-10-27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11-25 09:0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1月25日9时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略))递交电子投标文件。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中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略)、(略)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石家庄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纪检监察室 电话:(略) 电子邮箱:sjzmetrojiwei@163.com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是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12.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标段名称 | 付费主体 | 收费金额(元) | 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6号线一期、1号线三期工程电梯及自动扶梯供货、安装及维保项目 | 无 | 0 | 13.联系方式 招标人: | 石家庄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北京中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 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秦岭大街116号 | 地址: | 北京市朝阳区劲松三区甲302华腾大厦21层 | 邮编: | 0(略) | 邮编: | 0(略) | 联系人: | 张亚茜 | 联系人: | 魏增旺 | 电话: | (略) | 电话: | (略) | 传真: | (略) | 传真: | (略) | 电子邮件: | sjzgdhtb@163.com | 电子邮件: | (略)@qq.com | 网址: | 0 | 网址: | 0 | 开户银行: | 0 | 开户银行: | 0 | 账号: | 0 | 账号: | 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