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发布时间:2023-02-09 17:14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房县西关印象二期(中国·房县诗经城)建设项目EPC诗经研究院、诗经论坛+游客服务中心EPC(HBFX-(略)FJ-00(略))招标公告 | |||||||||||||||||||||||||||||||||||||||||
招标编号:HBFX-(略)FJ-00(略) | |||||||||||||||||||||||||||||||||||||||||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房县西关印象二期(中国·房县诗经城)建设项目EPC已由房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房发改基[2021] 7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房县诗经城文旅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资金:100.0%招标人为房县诗经城文旅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天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房县城关镇泉水社区、莲花村 建设规模:诗经研究院、诗经论坛+游客服务中心片区规划总用地面(略)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略)㎡,其中诗经研究院面积为(略)㎡,诗经论坛与游客服务中心建筑相连,部分功能共享,诗经论坛+游客服务中心面积共(略)㎡,其中诗经论坛面积为7100、游客服务中心面积为4500。景观游廊面积为5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为(略)㎡。地块内总计容面积为(略)㎡ 其他:/ | |||||||||||||||||||||||||||||||||||||||||
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本项目采用工程总承包(EPC)建设,工程总承包企业对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专项设计、采购、施工等阶段实行总承包,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 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按要求完成本项目工程施工至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及工程缺陷责任期的保修工作。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计划工期:109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3-03-10 合同估算价:(略).00万元 | |||||||||||||||||||||||||||||||||||||||||
2.3其他:/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2)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下列①②资质:①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②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施工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5年(自投标截止时间前60 个月,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以下任意一项业绩:①工程造价不少于投资额(略)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业绩(须提供有效证明文件:中标结果公示截图及网址链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②工程造价不少于投资额(略)万元并在省级及以上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中通过审核备案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须提供有效证明文件:一体化平台网站中直接打印的项目详情表、中标通知书或自行发包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备案证明详情,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4)人员要求:①拟派本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有有效的国家一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②拟派本项目施工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③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④拟投入本项目的其他管理人员(施工员、材料员、资料员、质量员、标准员、机械员、劳务员)持有有效的上岗证或培训合格证书,安全员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以上人员须提供近三个月社会保险缴纳凭证或社会保险机构出具的证明。 3.2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建筑施工单位;(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协议中应明确确定联合体牵头单位以及约定各方联合体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同时载明联合体各成员单位的具体工作分工以及各自分工所占合同工作量的比例;(3)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参加投标;(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略))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3年02月10日至2023年02月14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03月01日 09时00分 5.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
6.投标相关事宜 | |||||||||||||||||||||||||||||||||||||||||
招标人将不组织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请投标人自行调研,费用自理。。 | |||||||||||||||||||||||||||||||||||||||||
7.评标办法 | |||||||||||||||||||||||||||||||||||||||||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略))(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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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2月09日 | |||||||||||||||||||||||||||||||||||||||||
备注: |
本信息仅向会员提供,请按以下方式联系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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