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一、项目名称
福安市坂中卫生院公共卫生健康教育LED显示屏招标代理公司询价公告
二、报名所需提供的材料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并经年审合格的营业执照;并在其资格许可业务范围内从事招标代理业务;
(二)代理机构应设有固定的营业场所,有开展招标代理业务所需设施及办公条件;
(三)资信状况良好,近三年内招标代理工作中无违法违规记录及不良行为记录;无重大税收违法案件;
(四)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未有因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营业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重大违法记录。
(五)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等相关的法律、法规,自觉公正履行职责。
三、材料递交方式
纸质材料请于本公告发布起5个工作日内递交至卫生院五楼办公室,逾期无效,不符合规定的材料将拒收。
四、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福安市坂中卫生院。
2.地址:福安市坂中乡满春街101号。
3.联系电话:(略)。
本信息仅向会员提供,请按以下方式联系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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