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福建 42.6万元
2025-10-20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耳鼻喉科检查诊疗台(配带工作站的摄像系统)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58号环球广场B区13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1月1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MZCZ02-(略)

项目名称:耳鼻喉科检查诊疗台(配带工作站的摄像系统)

预算金额:42.60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2.60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采购标的

数量

单价最

高限价

采购包

最高限价

所属

行业

投标

保证金

允许

进口

1

1-1

耳鼻喉科检查诊疗台(配带工作站的摄像系统)

3套

(略)

(略)

工业

8000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合同义务履行完毕。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①本项目专门面向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微企业。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人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若招标文件中的有关条款与本条款有矛盾之处以此处为准。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注: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注: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3.1.1所投货物若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畴,按照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应符合以下标准①投标人为生产企业的,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进口产品除外), 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二类、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进口产品除外);投标人为经营企业的,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则无须提供此项;②投标货物属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备案凭证》,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则须提供完整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所有证件必须真实、有效。

3.1.2投标货物不属于医疗器械管理的,请提供所投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管理的专项说明函,格式自拟。。

3.2资格承诺函

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三、获取招标文件

3.1时间:2025年10月20日至2025年10月27日,上午9:00至11:30时,下午14:30至17:3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3.2地点: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58号环球广场B区13层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3.3方式:现场获取或邮件获取。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内,潜在供应商可向采购代理机构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

(1)现场获取:到招标公告列明的获取招标文件地点现场获取,填写《招标文件购买登记表》并按招标公告要求(如有)提交相应文件后受理。

(2) 邮件获取:

①填写招标文件购买登记表;

②按招标公告规定的招标文件售价转账或电汇交纳费用(交纳账户见本章末《采购代理机构信息表》),并将招标文件购买登记表、招标公告要求提交的相应文件(如有)及汇款单据扫描后用邮件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指定邮箱(略)@qq.com(购买时间以指定邮箱收到邮件时间为准);

③采购代理机构按招标文件购买登记表上的信息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招标文件,如需邮寄发票,邮费自理。

有意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请按上述时间、地点获取招标文件,未按规定获取的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3.4招标文件售价:

招标文件的售价为100元人民币/份。如需邮寄,另加50元特快专递费,采购代理机构不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负责,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11月1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5年11月1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58号环球广场B区13层本项目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

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邮编:

(略)

通 讯 地 址

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58号环球广场B区13层

联系人、联系电话

(略)转803

电子信箱

(略)@qq.com

传真:

(略)

账 户 信 息

(招标文件购买、投标保证金缴纳、服务费交纳)

开 户 名: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交通银行福建省分行营业部

账 号:(略)(略)7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州市第二总医院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上藤路47号

联系方式:黄女士 (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58号环球广场B区13层

联系方式:游秀敏、俞立燊 (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游秀敏、俞立燊

电 话: (略)

2025年10月20日

,鼓楼区,福建,福州市,仓山区,新疆,福州,0591-,工业和信息化部

本信息仅向会员提供,请按以下方式联系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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