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为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提高我院计量检测与管理工作的科学性,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根据《中共芜湖市委办公室 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芜市办〔2018〕45号)、《关于印发《芜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法律顾问工作规则》的通知》文件精神,我单位拟选聘一名律师作为法律顾问。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条件
(一)法律顾问所在的律师事务所,为安徽省内律师事务所,能够保证提供法律服务的水平和时间,法律顾问应组成相对固定的律师团队提供法律服务。对计量检定校准及计量管理工作有较深了解,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具有一定的检验机构行政管理非讼法律实务经验,以及行政应诉的实践经验。近3年内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者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
(二)律师条件:政治素质高,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社会律师应当具有5年以上法律工作实践经验和较强的专业能力,熟悉计量设备检验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具有相关的司法实践经验, 正在担任不少于3家行政或事业单位法律顾问。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未受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纪律处分。社会律师还应当未受过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热心服务于社会公共事务,有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
二、工作范围
1、对重大决策、业务流程、风险防控等进行法律论证,提出建议或出具法律意见书;
2、对我院业务流程、业务合同、制度设计进行全面体检,参与草拟、审查规范性合同材料和法律文书,提出建议或出具法律意见书;
3、参加有关项目谈判、协商和纠纷的处理协调,参加与经营、合作、管理有关的重要谈判和会议,提出建议或出具法律意见书;
4、为我院提供日常法律咨询,并出具书面法律意见和建议;
5、参与处置涉诉案件、非诉法律事务和投诉举报处理,提出法律意见、建议。
6、代理涉及我院的民事诉讼、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或仲裁案件,调查搜集证据,指导、参与答辩,整理、提交证据材料,出庭应诉;
7、参与我院内部管理规章制度的起草、修改、论证和评估等工作;
8、为员工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和法制讲座,每年组织1~2次;
9、办理我单位交办的其他法律事务。
三、应聘材料
我单位诚邀符合条件的律师积极参与,有意应聘者请提交以下材料:
(一)资质证明,经司法行政机关批准开展业务的有效文件、证件。
(二)为行政机关提供法律服务情况,参与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决策咨询服务情况,具有代表性的提供法律咨询意见的案例、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的案例。
(三)拟为我单位提供法律顾问服务的工作方案、收费标准。
(四)拟为我单位提供服务的业务团队及核心执行人员的基本情况、从业经历、专业背景等。
(五)列明目前的客户情况,提供法律服务的检验机构和行政事业单位名单及证明材料。
(六)律师事务所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四、服务期限及服务费用
(一)我单位与拟聘法律顾问所在律所签订法律服务合同,聘期3年。
(二)法律顾问费用控制为0.8万元/年以内。聘期内诉讼案件一审代理费为3000元/件以内,二审出庭案件代理费2000元以内,二审非出庭案件1000元以内。
(三)我单位对兼职法律顾问实行动态管理,在合同期限内,对不胜任工作要求或者出现重大工作失误的法律顾问,可以根据法律服务合同的约定解除合同。
五、遴选程序
(一)发布公告。在“芜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方网站((略))上发布芜湖市计量科学研究院法律顾问遴选公告。
(二)报名和推荐。凡符合条件的律师可以自愿填写芜湖市计量科学研究院法律顾问报名表(见附件),在2025年10月24日前直接送寄至芜湖市计量科学研究院办公室(鸠江区万春西路20号),请在邮件上直接标注参加“芜湖市计量科学研究院2025年法律顾问遴选”。
(三)审核考察。我单位对报名、推荐的人员是否符合遴选条件进行审查,对拟聘法律顾问人员进行考察,确定我单位法律顾问初步人选名单,提交院务会批准。
(四)社会公示。将研究确定的我单位法律顾问人选,在“芜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公示。公示期7天。
(五)审核批准。公示期满后,我单位将公示无异议的法律顾问人选予以审核批准。
(六)聘任签约。与聘任的法律顾问签订聘任合同。??
联系人:方先生 联系电话:(略)
邮寄地址:芜湖市鸠江区万春西路2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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