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云南 9.44万元
2025-10-16

公告正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云南红塔银行高原特色产业供应链服务平台(2024实施项目),招标人为云南红塔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受招标人的委托,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组织云南红塔银行高原特色产业供应链服务平台(2024实施项目)的公开招标工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云南红塔银行高原特色产业供应链服务平台(2024实施项目)

2.2 项目编号:(略)7/GXTC-A1-(略)

2.3 招标范围:本项目分为六个标段,主要内容为:

标段号

标段名称

内容

一标段

决策平台配合改造

根据招标文件及招标人要求,完成决策平台配合改造。

二标段

企业网银配合改造

根据招标文件及招标人要求,完成企业网银配合改造。

三标段

数字普惠平台配合改造

根据招标文件及招标人要求,完成数字普惠平台配合改造。

四标段

数字烟草服务平台配合改造

根据招标文件及招标人要求,完成数字烟草服务平台配合改造。

五标段

微信小程序配合改造

根据招标文件及招标人要求,完成微信小程序配合改造。

六标段

系统测试

对相关系统组织专业、系统、全面的测试,有效发现和解决缺陷,提高产品质量,减少和避免生产系统的故障,保障红塔银行被测系统上线后安全、稳定运行。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服务要求》。

2.4 项目地点:云南省昆明市(招标人指定地点)。

2.5 项目实施周期: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8个月,全部改造任务完成后,经招标人、中标人双方对系统进行上线确认(不含试运行期);上线完成试运行3个月,招标人、中标人对项目进行项目验收。

2.6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和规范,满足招标文件和招标人的要求,项目的实施效果满足系统运行要求。以上标准、要求不一致的,以较高的为准。

2.7 免费维护期要求: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不低于一年。

2.8 项目预算(含税):一标段:9.(略)万元;二标段:1.(略)万元;三标段:18.(略)万元;四标段:5.(略)万元;五标段:12.(略)万元;六标段:10.2872万元。

2.9 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六个标段,投标人可选择参与其中一个或多个标段投标,投标文件应按标段分别编制及递交。本项目采取先评先中的原则进行评审(同一投标人不得同时中取改造标段和测试标段),评审顺序按一至六标段的顺序进行,已在一至五任意标段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仍可参与六标段的评审,但不再被推荐为六标段的中标候选人(排除一至五标段中标候选人后,按顺序推荐)。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3.1.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

3.1.2信誉要求:

①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②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已被移除的除外)”;

③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2022年1月1日至今(判决书生效时间)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无行贿受贿犯罪记录;

④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相关人员未被正式列入中国烟草总公司发布“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以及中国烟草总公司转发的行业其他工商企业“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

(投标人提供书面承诺;①-③由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前上网查询、④由招标人查询,并将查询结果提交评标委员会审查,作为最终审查依据。)

3.1.3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2024年度的财务报表(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损益表);2022年之后成立的单位,则提供成立之日至2024年财务报表(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损益表);2024年之后成立的单位,提供成立至今自行编制的财务报表。【注:投标人若为事业单位的,则不需提供利润表。】(投标人提供书面承诺及财务报表)

3.1.4投标人自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提供书面承诺)

3.1.5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劳动保护、节能减排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符合国家规定要求。(投标人提供书面承诺)

3.1.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投标人提供书面承诺)

3.1.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投标人提供书面承诺)

注:1.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有关投标人的规定,自行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2.投标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存在弄虚作假被查证属实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3.2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获取或邮件获取。

4.2现场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拟派本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并携带以下资料至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昆明市滇缅大道西城时代A5地块B座28楼2823室)获取招标文件: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若法定代表人获取时);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若授权委托代理人获取时)。

4.3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10月16日至2025年10月24日,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4.4招标文件人民币600元/标段,文件费售后不退。若邮件获取,请将现场获取招标文件资料的扫描件发送至招标代理公司邮箱(略)11@qq.com,并在正文备注XX单位,获取XX项目,收件地址、联系人和联系方式。招标代理公司工作人员确认获取资料后会及时处理,将文件费账户等信息回复在邮件中,若当天未收到邮件回复,请致电招标代理公司。另请投标人在汇款时务必注明编号“(略)”,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获取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汇款时仅接受公对公汇款)。文件费电子发票由招标代理公司工作人员发送至投标人邮箱。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截止时间,下同):2025年11月7日上午09时30分。地点为:云南红塔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8楼会议室(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世博路16号低碳中心A座2单元18楼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在“云南红塔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网站”、“”以及“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各投标人如对招标公告或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该在招标公告或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内,向招标代理或招标人提出,过期不予以受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云南红塔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昆明市世博路16号世博生态城低碳中心

联系人:马老师

电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执行机构: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

联络地址:昆明市滇缅大道西城时代A5地块B座28楼2823室

联系人:杨汝林、许泽钿、田锐杰、谢凡、杨茹砚

联系电话:(略)

邮箱:(略)11@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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