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为保障吉林省司法行政政务数据在采集、使用及管理各环节的安全,推动信息系统数据整合工作,落实“数字吉林”政务数据归集共享任务,同时做好厅政务数据共享平台的运维工作,吉林省司法厅遵循政务信息资源“应归尽归”的核心原则,计划采购政务数据管理与共享开发服务。此举旨在强化数据整合能力,达成数据的有效共享与安全管理目标。目前,依据《吉林省司法厅政务信息化项目和服务建设管理制度》及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现面向全社会邀请符合特定条件的供应商参与商务洽谈。
一、商务资质:
1、具备在吉林省提供全省范围软件开发技术服务及运维服务的能力,出具省内软件或运维相关服务案例合同证明。
2、具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经营范围覆盖: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报告复印件。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证明材料和社保缴纳证明。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近期企业纳税复印件。
二、服务内容和期限:
1、根据吉林省政务信息共享网站责任清单的批次安排,结合司法厅当前的数据实际情况,按既定时间完成目录创建、维护及资源挂载工作,最终实现数据共享目标。
(1)新建目录:依据吉林省司法厅的数据现状,在共享网站平台完成目录搭建,确保所有需共享的数据资源均对应明确的目录信息。
(2)维护目录信息:具体包括目录的上架与下架操作,以及数据共享类型、共享方式等基础信息的更新与管理。
(3)挂载资源:在服务目录中完成数据资源挂载,可通过编写SQL语句、上传excel文件、配置API接口等多种方式实现。
(4)服务期内,需对已上架的目录数据进行维护(涵盖司法鉴定机构信息、公证机构信息、人民调解组织信息等所有已上线目录),同时开展数据优化工作,保障目录正常运行与数据有效共享。此外,需根据政策调整及数据需求,随时完成新目录创建与资源挂载,确保数据共享的及时性与准确性。
(5)完成省委网信办、省政数局关于数据资产、数据共享、数据开放、数据安全工作等各项任务的全程、全时段技术保障服务。
2、持续性服务保障
(1)设立专属服务人员,根据政策变动、数据更新需求及实际使用需求,灵活调整服务目录与共享内容,保障数据有效共享。
(2)安排服务人员提供7×24小时技术支持与应急响应服务,确保其他应用或系统可正常调用数据。
3、提供目录日常巡检服务,实时掌握各目录中挂载数据资源的实际情况,保障其他应用或系统调用数据的稳定性;及时排查并发现数据问题,确保服务的完整性与可用性。
4、承担省司法行政政务数据安全保障职责,组建应急小组。该小组需配合司法厅网络安全应急响应工作组,根据事件等级及时向省司法厅应急领导小组反馈数据使用故障、事故等相关信息,并按要求完成应急处置。事件处理完毕后,需对整个事故进行分析研究,总结经验教训,并形成信息安全事件处理报告。
5、依据省司法行政政务数据管理服务项目的建设要求,提供符合实际需求、契合司法厅业务流程及数据管理规范的技术解决方案。方案需覆盖不同类型数据挂载流程、共享方案等关键环节,且不限于上述内容。
6、服务期限:1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三、技术服务团队要求:
配备专业技术人员,承担上述各项工作的实施与技术支持任务。同时,需提供技术人员的名单,以及对应的身份证复印件、社保证明和技术服务资格能力证明文件。特定任务期间,需按省司法厅要求,派遣专门人员开展驻场服务,需出具书面同意材料,明确派驻人员将严格依照《司法厅机关信息化服务外包人员管理规定》执行管理。
四、验收标准:
由省司法厅组织对照合同开展验收,服务内容满足合同要求。
五、拦标价和付款条件:
服务拦标价为10万元,合同订立后一次性付款,缴纳合同总额5%的履约保证金,合同期满验收合格后全额免息返还。
六、评标方法:
由省司法厅成立谈判组开展洽谈,对供应商提交的书面报名文件进行文件规范性、商务资质、技术和服务内容审核,开展洽谈,并分别进行二次报价,根据综合情况,投票确定中标供应商。
七、报名时间和报名材料有关要求:
参与单位需密封提交书面报名文件,报名文件应包含营业执照复印件、商务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经法人签字盖章的授权报名文件、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联系方式、服务内容及报价,其他补充说明事项证明文件。
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10月22日16时
报名地址:长春市新发路992号省司法厅B1102室
特此致函,诚邀莅临参加。
报名联系人:曹磊
联系电话:(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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