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2025年万宁市城区道路外语标识标牌更新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海南省屯昌县屯城镇八一东路南洋广场11栋13号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10月30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1.1项目编号:KX2025-CG033
1.2项目名称:2025年万宁市城区道路外语标识标牌更新项目
1.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1.4预算金额:(略).93元
1.5最高限价:(略).93元,响应报价超过最高限价视为无效报价。
1.6采购需求:详见第三部分工程量清单
1.6.1项目建设地址: 海南省万宁市
1.6.2采购范围:施工总承包(具体以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1.7质量要求:合格,并符合国家相关验收规范的要求。
1.8工期(合同履行期限):45日历天。
1.9本项目( 接受 )联合体。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支持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等相关扶持政策,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注:①供应商若为企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②若为事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③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明”;④若为自然人:提供“提供工商主管部门颁发的个体营业执照/身份证明文件”。以上均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3.2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3.3具有履行合同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3.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需提供加盖公章的声明函】。
3.6供应商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级资质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 号])的规定已换发新证取得的相应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7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有在本单位注册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提供项目经理注册证及 2025年7月至今任意1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新入职人员以入职时间提供缴纳社保证明为准(须由社会保障部门盖章确认)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无在建承诺函】。
3.8信誉要求:近三年(2022年1月 1 日至今)供应商无以下情形:
(1)供应商被海南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责令其不得参加投标的行为;
(2)供应商的投标资格被暂停或取消,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或冻结或破产状态;
(3)重大工程质量问题。若存在上述问题,按废标处理。【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3.9供应商应在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海南省建筑工程全过程监管信息平台完成《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并打印信息平台生成的诚信档案手册,其中内容含项目名称、项目地址、派驻的项目班子关键岗位人员等投标项目信息【提供网页截图加盖公章证明】。
3.10信用查询情况: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的规定,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3.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响应文件递交。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3.12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
3.1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5年10月20日至2025年10月24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海南省屯昌县屯城镇八一东路南洋广场11栋13号
方式:现场购买
售价:¥500.00(人民币),供应商需携带以下资料购买磋商文件:持加盖公章的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法定代表人(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10月30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51号京航大酒店5楼开标室5
五、开启时间:2025年10月30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51号京航大酒店5楼开标室5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7.1、公告发布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7.2、在开标时提交电子版、纸质版响应文件
电子版响应文件(PDF格式)的递交:电子版响应文件(PDF格式)密封,随纸质版响应文件一起递交,否则视为无效响应。
7.3、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略).cn)、中国政府采购网((略).cn)等渠道,在发布本项目成交结果公告前查询与所有采购程序环节相关的供应商信用记录。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7.4本项目采购内容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 建筑业 。
7.5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万宁市交通运输局
地址:万宁市西门西街131号201万宁市交通运输局
联系方式:高浯博 (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海南开鑫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海南省屯昌县屯城镇八一东路南洋广场11栋13号
联系方式:曾工 (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曾工
电 话:(略)
本信息仅向会员提供,请按以下方式联系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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