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福建 1.78亿元
2025-10-20

公告正文

建宁县城市供水管网漏损治理工程三明市建宁县城市供水管网漏损治理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信息时间: 2025-10-20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三明市建宁县城市供水管网漏损治理工程已由建宁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建发改投资(略)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宁县水利局,建设资金来自多渠道筹措,招标人为建宁县城市建设投资经营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建宁县绥安智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三明市建宁县城市供水管网漏损治理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三明市建宁县城市供水管网漏损治理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2.2建设地点:建宁县境内;

2.3资金来源:多渠道筹措;

2.4工程概况:三明市建宁县城市供水管网漏损治理工程建安总投资约(略).16万元,工程建设内容如下:管网改造8个片区,治理管长126.7km;配套dn25入户管网改造520km,DN15远传水表(略)个;改造老旧小区二供泵房16座;改造片区消火栓306个,新建流量、水压、管网漏损监测等物联感知设备和应用体系建设。

2.5招标范围:三明市建宁县城市供水管网漏损治理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工程项目的施工图阶段勘察、测量、施工图设计(包括施工图编制、审查后修编等内容),施工图(须经招标人委托进行图审)、施工准备、设备材料采购、工程施工、临时工程施工(含临时用地的恢复,施工道路的恢复、维护)、完工及竣工验收、调试及试运行、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缺陷修复和保修服务等全过程总承包),中标人按合同约定负责项目实施,并对本项目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等全面负责。本项目的所有设计均应为限额设计,即中标人应在确保项目工程质量合格且各专业均保证使用功能的前提下,施工图预算的建安费(含设备购置费)不得超过初步设计概算中的该项费用。

2.6工期:总工期1095日历天

2.6.1设计周期:合同签订后90日历天按业主要求按片区分批提供施工图设计。

2.6.2施工工期:1005日历天。

2.7工程质量要求:

2.7.1工程设计质量应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颁发的现行有效的设计、技术规范和规程、技术标准的规定,能顺利通过国家有关等部门的评审。

2.7.2工程施工质量应达到《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T 223-2025)及其它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①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②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③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3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则为施工单位)必须具有合法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投标人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即项目经理)应具备水利水电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或具备有效的一级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联合体投标,必须是施工单位派出),若同时符合施工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的项目总负责人可兼任本项目的施工负责人;

3.5投标人拟担任本项目设计负责应具备水利水电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联合体投标,必须是勘察设计单位派出);

3.6投标人拟担任本项目施工项目负责人应具备一级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联合体投标,必须是施工单位派出);

3.7投标人企业主要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则为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8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最低资格和人数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9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成员均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本招标项目允许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自愿组成的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总数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具有水利资质的施工单位,且各方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或能力的条件。(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招标项目中投标;(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5)联合体各成员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成员应承担的职责。

3.10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

3.11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时起至2025年11月10日09时00分00秒前,登录到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略)),采用匿名方式报名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评标办法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法: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人。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现金或支票或银行保函或电子保函;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应提交人民币 50 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1月10日9时00分00秒前,通过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略))在线递交投标文件。

7.2具体的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操作流程及步骤详见该电子交易平台上的相关说明或电话咨询电子交易平台(联系电话:(略)00;(略);(略))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略))、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略))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建宁县城市建设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地 址:建宁县濉溪镇闽江源北路10-8号

联系人:夏工

电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建宁县绥安智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建宁县濉溪镇荷花东路5号亿兴大厦1幢3层307

联系人:余工

电话: (略)、(略)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网 址:(略)

联系电话:(略)00;(略);(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建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建宁县濉溪镇闽江源北路5号

联系电话:(略)

招标投标监督机构名称:建宁县水利局

地 址:福建省三明市建宁县民主街20-5号

联系电话:(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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