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花凉亭灌区“十四五”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量测水及信息化专项工程招标文件的异议回复
编号004
各投标人:
“花凉亭灌区“十四五”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量测水及信息化专项工程(项目编号:H0GC25A07G126)”招标文件的异议回复如下:
一、异议的回复
1、问:近5年,自2020年9月1日以来(以完工验收通过时间为准),类似项目获得用户满意反馈意见每有一份得1分,最高得2分,没有不得分。注:此处类似项目指:经评审认可的“投标人(详细评审)类似项目业绩”获得用户满意反馈意见;(2)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对应的用户满意反馈有关证明材料扫描件,证明材料上须盖有合同甲方单位章,否则不得分。
将“用户评价业绩”与“详细评审业绩”捆绑,意味着供应商必须在同一批业绩上同时满足两项独立的要求才能得分。不符合相关法律的规定。意味着供应商必须用同一批业绩同时满足两项要求才能得分,这不合理地提高了得分的门槛。一个项目能否证明供应商的履约能力(类似项目业绩),与该项目是否获得用户满意反馈,是两个不同的评价维度,限制了能够在此项得分的供应商数量。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类似项目获得用户满意反馈意见”即获得用户满意反馈意见的项目也要满足本项目对于“类似项目”的要求,故不作修改。
二、联系方式
2.1招标人:安庆市花凉亭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建设管理局
地址:安徽省太湖县晋熙镇人民路192号
联系人:黄方宝
电话:(略)
2.2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弘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包河区西安路868号
联系人:卜问
电话:(略)
2025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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