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中原银行新乡分行永续贷业务强制公证项目,采购人为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乡分行,采购代理机构为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欢迎国内具备相关资质、有良好商业信誉的企业参加本项目采购工作。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名称:中原银行新乡分行永续贷业务强制公证项目
1.2采购编号:XDGC-2025-10-10-264
1.3磋商内容:中原银行新乡分行永续贷个人永续贷业务强制执行公证,具体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采购内容及要求。
1.4服务期限:1年。
1.5磋商最高限价:费用不超过且低于每笔贷款金额的0.08%,服务期间最高支付30万元。
1.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供应商须在国家司法行政主管部门合法登记注册,并提供合法有效的《公证机构执业证书》。(以上资料复印件需加盖供应商公章)。
2.2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有效的证明材料(复印件需加盖供应商公章))。
2.3财务要求:
2.3.1供应商没有处于破产、被责令停产、停业、投标资格被限制状态,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不良经营行为(格式自拟,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承诺书);
2.3.2供应商应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1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社保凭证及完税凭证,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2.4信誉要求:
2.4.1供应商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禁止参加本次投标活动。供应商可通过“信用中国”网站((略).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略))查询相关主体。(查询时间为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之日或以后,查询结果截图应显示查询时间,查询相关主体: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2.4.2供应商须提供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略))刑事案由→贪污贿赂→行贿的查询详细页面。查询对象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2022年1月1日以来,经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查询时间为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之日或以后,查询结果截图应显示查询时间,查询相关主体: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2.5其他要求:
2.5.1供应商应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和法规,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中未出现严重违约、任何欺骗、欺诈的行为,无涉及商业贿赂等相关违规、违纪和违法行为,企业财产没有处于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对客户信息承担保密义务。(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承诺书)。
2.5.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磋商(提供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信息)。【供应商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查询结果(查询时间为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之日或以后,查询结果截图应显示查询时间)或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到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信息的可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2.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3.1磋商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10月17日至2025 年10月24日,每天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3.2发售方式:提供以下材料
①法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
②供应商资格要求2.1-2.5项要求的所有资料均需加盖公章资料(盖公章的扫描件)
将上述电子版扫描件发送至hnxdgs2007@126.com ,邮件标题注明单位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
3.3 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份,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4.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10月28日09时30分整(北京时间),地点为中原银行新乡分行大楼514会议室(河南省新乡市平原路599号)。
4.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按照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将不予受理。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乡分行
地 址:河南省新乡市平原路599号
联 系 人:赵女生 丁先生
电 话:(略) (略)
代理机构: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15号楼F座西(郑州市电厂路泾河路向西200米路南)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宋女士、刘先生、郑女士、李先生
联系电话:(略)
电子邮箱:hnxdgs2007@126.com
2025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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