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湖北 29.95万元
2025-10-17

公告正文

人保财险湖北省荆门市分公司综合楼消防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本项目人保财险湖北省荆门市分公司综合楼消防改造工程(采购代理项目编号:大华招标【2025】130号)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荆门市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批准并落实资金,组织本项目的磋商工作,采购合同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荆门市分公司(以下简称“人保财险荆门市分公司”)根据成交结果与成交人签署。现委托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进行公开竞争性磋商,有意向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可前来参与磋商响应。

一、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项目名称:人保财险湖北省荆门市分公司综合楼消防改造工程

2.采购范围:人保财险湖北省荆门市分公司综合楼消防改造工程,具体要求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3.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4.项目性质:工程

5.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5日历天

6.建设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7.预算金额:29.(略)万元

8.最高投标限价:29.(略)万元,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限价,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如为企业法人,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如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登记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或磋商日前3个月内供应商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除开具银行明确表示复印无效的,银行资信证明可以是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或由供应商提供书面承诺或声明;

3.供应商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由供应商提供书面承诺或声明,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须同时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或由供应商提供相关书面承诺或声明;

5.供应商应经营状况良好,且近三年内(2022年1月1日至今)无违法违规记录。违法违规记录是指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需提供自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期间对以上三项内容的查询截图。

信用中国查询网址:(略)

6.严禁列入采购人及其所隶属的中国人民保险各级机构的供应商黑名单且在禁入期内的供应商参与采购活动。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标包磋商响应或未划分标段/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的磋商响应,需填写《供应商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响应。

9.其它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且承诺只承担本项目。(须提供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资格证、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B证、劳动合同或近三个月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及无在建承诺书。)

三、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为合格制,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磋商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响应文件将被否决,不进入磋商、详细评审等后续环节。

四、磋商文件的获取

1.磋商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10月18日至2025年10月24日,上午0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

2.磋商文件获取方式:线上获取。符合资格的申请人应当在获取时间内,提供下列材料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以“单位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联系邮箱”为邮件主题,提供①法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扫描件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扫描件③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登记表加盖公章扫描件(格式详见附件)④标书费对公转账凭证截图,发送至邮箱(略)49@qq.com办理报名手续,汇款时须备注“单位简称+项目编号”(银行账户信息:户名: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武汉农村商业银行江岸支行;账号:(略)(略);行号:(略)1011)。

3.售价400元/份,售后不退。

4.潜在供应商在采购代理机构报名后还需登陆“人保e采”外网门户((略))进行注册报名(具体操作详见网站说明),未在规定时间同步在此网站注册报名的,其报名无效。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0月31日14时30分00秒。

2.响应文件的递交:须现场递交至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后湖塔子湖越秀星汇君泊3期A座23楼开标室),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封装的纸质响应文件不予接收。

3.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磋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邀请供应商代表准时参加。

4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响应文件:

(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未按照响应文件要求密封的;

(3)未按照磋商公告要求获取磋商文件的。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磋商公告同时在“人保e采”外网门户((略))、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略))上发布,除上述外,采购人不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介上发布任何采购信息,其他任何媒介上转载的、以采购人为采购主体的采购信息均为非法转载,均为无效。对于非法转载、篡改采购公告信息的组织或个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荆门市分公司

地址:湖北省荆门市东宝区象山大道45号

采购代理机构: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后湖塔子湖越秀星汇君泊3期A座23楼

联系人:李俊

电话:(略)

邮箱:(略)49@qq.com

开户银行:武汉农村商业银行江岸支行

账号:(略)(略)

采购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荆门市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17日

人保财险湖北省荆门市分公司综合楼消防改造工程_竞争性磋商文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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