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根据财政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有关规定,我院拟对固定资产清查专项审计待报废资产进行处置,共计110件,原值(略).5.00元,净值0元,均已无维修价值。经院委会集体讨论商定,现对上述资产予以报废处置,特此公示。
公示期:2025年10月20日至10月27日,共7天。
联系电话:(略)
商河县韩庙镇卫生院
2025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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