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马鞍山市雨山区人民法院指定破产管理人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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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安徽省马鞍山市华城置业有限公司、马鞍山星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执转破”案件2件,并交由马鞍山市雨山区人民法院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雨山区人民法院破产管理人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本院决定采取竞争方式指定管理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案件情况 安徽省马鞍山市华城置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1月12日,注册资本为2000万元,系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法定代表人为董平。经营范围为房地产开发;房地产销售。(依法需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经营) 马鞍山星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年11月26日,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系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为陆国豪,股东为无锡星海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持股84%)、安徽嘉元置业有限公司(持股16%)。经营范围为房地产开发;房地产开发、销售,房屋租赁。(依法需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经营) 二、报名要求 (一)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企业破产案件管理人名册、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企业破产案件管理人名册内机构,具有稳定成熟的专业团队,能够胜任本项工作,且具备垫资或自行承担工作成本的意愿和能力;提交管理人机构资质证明、团队组成人员名单及其执业资格证书、管理人机构履职承诺书。二级管理人亦可以联合专业经验丰富的一级管理人组成管理人联合体报名。 (二)团队成员应不少于6人,工作人员一半以上应具有破产工作经验,自指定之日起至结案之日止,有条件在本院集中办公;提交管理人团队组成人员从业经验证明文件及其履职承诺书。 (三)提交机构不存在依照法律、司法解释规定应当回避或依法不应被指定为相关案件破产管理人情形。 (四)提交近三年内在安徽省内担任管理人并已结案的相关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受理裁定书、指定管理人决定书、管理人团队组成人员名单、终结裁定书、履职评价表等。 (五)提交机构中具有成功处理房地产企业破产清算、重整案件执业经验的优先。 三、选任方式 本院将组成选任管理人评审工作小组,按照本院相关选任管理人工作规范对本次2件案件各确定一名破产管理人、一名备选管理人。 四、相关说明 (一)办案时间紧、任务重、标准高,请各机构充分考虑各项因素,量力而行。 (二)管理人未能在规定流程节点完成工作的,本院将依照《雨山区人民法院破产管理人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三)案件办理情况作为本院对管理人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 五、报名方式及时间 采用现场报名,不接受网络和邮寄报名,地点设在雨山区人民法院一楼大厅接待室。机构报名时需报送报名表。报名截至时间为2025年10月31日上午11时。 联系人:张舒 电话:0555-(略) 特此公告 马鞍山市雨山区人民法院 2025年10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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