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甘肃 18.07万元
2025-10-10

公告正文

甘肃某单位文化建设项目竞谈公告

我单位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甘肃某单位文化建设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5-JWGSJC-F3002

三、项目概况:

包号/

序号

项目

名称

规格

型号

技术要求

计量

单位

数量

交货

时间

交货

地点

备注

1

甘肃某单位文化建设项目

详见招标文件

详见招

标文件

详见招

标文件

签订合同后30日历天

甘肃省金昌市

说明:

1.投标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投标报价应当包括所有物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技术培训、售后服务、备品备件和伴随服务等价格。

3.投标供应商应当保证所投产品为全新且未使用过的产品。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2.项目预算:20万元;

※3.最高限价:18.0(略)万元;

※4.本项目确定1家供应商中标。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 3 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4.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略).cn) 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略)) 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略).cn) 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略).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处罚期内)。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本项目特定资格:无。

7.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5日,每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2:30至5:30(申领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二)申领地点:网上报名申领,以邮件方式发送 (邮箱号:(略)@163.com)。

(三)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7.本项目特定资格材料:无

  • 申领方式

※网上发送。投标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人邮箱:(略)@163.com 。

※(五)招标文件售价:0元/份,售后不退。

六、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开始时间:2025年10月17日15时00分。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10月17日15时00分。

(三)投标地点:甘肃省金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 金川区延安西路20号)。

(四)投标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贰仟元整(小写:2000元)

缴纳截止时间为报名时间截止日下午5:00前(2025年10月15日),以投标保证金账户实际收款时间为准。注:投标人未按规定缴纳保证金的按无效标处理。

1.投标保证金应当采取非现金方式缴纳。采取汇款方式缴纳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投标供应商的银行账户缴纳且在报名时间截止日下午 5:00 前到达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账户内,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供应商在汇款时应当在备注信息中注明本项目的编号及用途(如“项目编号,投标保证金”),以便相关的财务人员查证入账。采取银行保函方式缴纳的,应当提供 1 份银行保函原件,投标时单独提交(复印件放在投标文件中)。未按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的,视为无效投标。

2.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正式合同后 5 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将在采购机构发出未中标通知书后 5 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

3.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截止时间后撤回其投标文件和开标后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的;

(2)投标供应商干扰开标或评标活动,造成严重影响和后果的;

(3)虚假投标或串通投标的;

(4)中标(预中标)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的;

(5)中标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单位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单位提出附加条件,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6)其他违反国家和军队法律法规行为的。

八、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2025年10月17日15时00分(应当与投标截止时间保持一致)。

(二)开标地点:甘肃省金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 金川区延安西路20号)。

※九、现场踏勘

自行踏勘现场。

现场踏勘后形成有关文件将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因未参加现场踏勘导致对项目实际情况不了解而影响投标文件编制或导致的其他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十、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略))上发布。

十一、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甘肃某部

联 系 人:罗先生

联系电话: (略)

地址:甘肃省金昌市

采购机构:甘肃弘昊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钱经理

联系电话: (略)

十二、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郭先生

联系电话:(略)

地址:甘肃省金昌市

采购机构:甘肃弘昊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9日

,甘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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