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乐安县谷岗乡登仙桥红军食堂改造项目
项目编号:(略)(略)8
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黄凯 (略)
报价起止时间:2025-10-16 15:57 - 2025-10-21 18:00
采购单位:谷岗乡人民政府
供应商规模要求: -
供应商资质要求: -
供应商报价要求:报价含运费 报价含税
二、采购需求清单
商品名称 | 参数要求 | 购买数量 | 控制金额(元) | 建议品牌 |
乐安县谷岗乡登仙桥红军食堂改造项目 | 核心参数要求: 商品类目: 房屋建筑工程; 描述:乐安县谷岗乡登仙桥红军食堂改造项目;乐安县谷岗乡登仙桥红军食堂改造项目:乐安县谷岗乡登仙桥红军食堂改造项目; 次要参数要求: | 1平方米 | (略).79 | - |
附件: 乐安县谷岗乡登仙桥红军食堂改造项目.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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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安县谷岗乡登仙桥红军食堂改造项目.docx
三、收货信息
送货方式: 送货上门
送货时间: 工作日09:00-17:00
送货期限: 竞价成交后7个工作日内
送货地址: 江西省 抚州市 乐安县 谷岗乡 乐安县谷岗乡人民政府
送货备注: -
四、商务要求
商务项目 | 商务要求 |
其他补充事宜 |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不能转包分包。 2、如供应商使用虚假材料参与竞标或中标后无故拒绝履行竞价承诺,将被禁止参与此后我单位的一切采购活动。 3、本采购文件发出后,采购人因无法预见的情况改变、取消采购计划,采购人有权自行进行调整,且不承担因以上变更导致的一切经济或法律责任。 4、全部响应要求,上传各类资质文件及勘探证明的扫描件且加盖鲜章作为供应商响应附件,必须上传。 5、期望价格为预算评审下浮价格,超出项目实际资金部分施工单位自筹。 |
质保期限 | 自竣工验收完毕起一年 |
合同履行期限 | 合同签订之日起 30个日历日内,圆满完成项目需求中的全部工作,并通过项目单位验收。30个日历日内完工。如中标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不能按时将项目完工交付采购人,每天将按项目总价的5‰赔偿给采购人,依次类推 |
工程质量标准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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