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社会各界人士、各利害关系人:
根据《浙江省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等相关文件精神,我单位委托浙江哲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负责《常山县何家乡生态示范区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社会风险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征求意见如下:
一、评估事项基本情况
本项目选址于常山县何家乡黄冈村,建设内容涵盖特色茶叶种植园、黄冈银毫园附属配套设施、大黄冈片区共富市集、黄冈山森林防火巡护道等。
项目总用地面积为1959亩,总建筑面积达2200平方米。其中,黄冈银毫园附属配套设施建筑面积为1200平方米,大黄冈片区共富市集建筑面积为1000平方米。特色茶叶种植园面积为1950亩,黄冈山森林防火巡护道长度为6500米。机动车停车位总计65个,其中黄冈银毫园附属配套设施配套停车位15个,大黄冈片区共富市集配套停车位50个,以及充电桩7个、广告牌136个等。项目总投资约(略)万元,其中(略)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80%)拟通过申请专项债券的方式进行筹措,剩余资金由财政统筹解决(本项目最终方案以批复为准)。
二、评估主体
单位名称:常山县何家乡人民政府
三、社会风险评估单位
单位名称:浙江哲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来信地址:常山县天马街道定阳南路859幢432-435号
联系人:严玲玲 联系电话:(略) 邮箱:(略)@qq.com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为听取社会各界对本项目实施的意见和建议,特进行公示。其主要是为了征求公众宝贵意见和建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生态示范区基础设施配套建设是否会影响公共利益,有何诉求;
(二)生态示范区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对当地社会是否会产生风险,如有,主要注意哪些方面;
(三)对本次生态示范区基础设施配套建设的态度;
(四)对生态示范区基础设施配套建设有何意见和建议,以及其他相关要求;
(五)非社会风险方面相关内容不在本次公众参与征求意见范围。
五、公示说明
(一)本次公众意见可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等书面形式与社会风险评估编制单位联系。
(二)自公示之日起7日内(2025年10月21日—2025年10月27日)社会风险评估编制单位为公众提供相关资料查询、查阅服务
常山县何家乡人民政府
2025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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