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泉梅高速项目用地预审及规划选址组卷报批咨询服务采购项目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致各单位:
我单位拟对泉梅高速项目用地预审及规划选址组卷报批咨询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市场询价,询价结果作为该项目采购预算价确定的参照,具体采购服务要求详见询价函。
特此询价,请予支持。请将报价材料(加盖单位公章)于2025年 10 月 23 日17:30前以原件扫描件方式发送邮箱hj(略)@163.com并电话告知确认已发送。
附件:泉梅高速项目用地预审及规划选址组卷报批咨询服务采购项目询价函
获得附件询价函的办法:登录工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easy-prt.com/home),免费下载。
询价单位:泉州市泉安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略)
联系地址:泉州市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恒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蔡女士
联系电话:(略)
联系地址:福建省泉州市石狮市灵秀镇华中街泉发大厦3幢201室
附件
泉梅高速项目用地预审及规划选址组卷报批咨询服务采购项目询价函
致各单位:
因泉梅高速项目用地预审及规划选址组卷报批咨询服务采购需要,现进行市场询价,请贵单位给予报价。
一、建设内容:本项目东起惠安县沈海高速草埔园枢纽互通,向西经台商区洛阳镇洛江区河市镇,南安市洪濑镇、康美镇及梅山镇后,于码头镇铺前村设铺前枢纽汇入 G72 泉南高速,路线全长 37.447Km。
二、工作内容:泉梅高速项目用地预审及规划选址组卷报批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一是按照国家、福建省政策要求完成本项目用地预审等工作,包括前期调查、咨询评估、政策解读等,按照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求配合技术单位开展专家论证,组卷逐级上报审批等,最终获取自然资源部用地预审批复意见;二是按照规划选址主管部门政策要求,收集项目的规划选址论证报告、节约集约专章、矢量地形图等所需申报文件,以及必要的相关专题论证报告等材料,上报主管部门直至获取项目规划选址意见书;三是完成建设单位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任务。
三、咨询的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取得泉梅高速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
四、咨询地点:福建省泉州市。
五、工期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在节约集约专章批复后90日内完成合同内工作。
六、报价单位须知
1、关于报价单位的资格要求
(1)报价单位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2、报价函应按我司提供的格式进行填报并加盖单位公章。
3、报价材料要求
3.1报价函(加盖单位公章)。
3.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报价文件提交
4.1截止时间:2025年 10 月 23 日17点30分(北京时间);
4.2提交方式:请于截止时间前将报价材料(加盖单位公章)以原件扫描件方式发送邮箱hj(略)@163.com。
报价函
项目名称:泉梅高速项目用地预审及规划选址组卷报批咨询服务采购项目
货币单位:元人民币
合同包 | 服务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金额 (元) | 备注 |
1 | 泉梅高速项目用地预审及规划选址组卷报批咨询服务采购项目 | 1 | 项 | ||
报价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
报价单位: (加盖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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