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有限天津-2026年绥中36-1油田CEP&锦州23-2油田部分专业设备检验服务项目 标段
标段(包)编号
25-CNCCC-FW-GK-8720/01
主要技术规格
2026年绥中36-1油田CEP&锦州23-2油田部分专业设备检验服务
交货期/服务期/完工期
2026年3月1日-2026年12月25日
招标范围
按照《海上固定平台安全规则》、《GB(略).1-2021海洋石油天然气开采安全规程第1部:总则》、《AQ2082-2025海洋石油专业设备检测检验通则》等要求,对绥中36-1油田CEP和锦州23-2油田的海上锅炉、海上压力容器和海上压力管道、钻井和修井设备、火灾和可燃气体探测、报警及控制系统、安全阀、呼吸阀、电气仪表(不包含防爆电气)、起重和升降设备进行检测检验。
资格要求
3.1营业执照: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投标人为分公司的,提供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上级法人单位授权书(授权该分公司投标),认可该分公司和上级法人单位的资质、资格和业绩,不认可同一上级法人单位的其它分公司的资质、资格和业绩,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分公司与上级法人单位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的,投标均无效。 3.2资质要求及证明文件(开标环节需信息公开):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证书(业务范围包括海上锅炉和压力容器,钻井和修井设备,起重和升降设备,火灾和可燃气体探测、报警及控制系统,安全阀,电气仪表(不包含防爆电气),投标时需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并可在安全评价检验检测机构信息查询系统(略)查询核实或提供应急管理部行政许可事项办结情况公示。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
2025年10月17日 至 2025年10月22日
招标文件领取方法
请登录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供应链数字化平台((略))的招标公告页面进行购买。首次登录必须先进行注册(免费),注册成功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购买过程必须全程在线操作,线下形式的汇款将不予接受。标书费支付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如未在系统中领购招标文件,不可参加投标。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5年10月29日 09时00分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特殊说明
1.投标人必须使用系统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导入招标文件(如有招标文件澄清,须重新导入最后一次澄清文件)后编制投标文件。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送达的投标文件,系统将予以拒收。投标相关操作指导详见: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略)#/navigation)——下载专区——《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供应商投标操作视频》《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_供应商注册操作手册》《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_供应商投标操作手册》《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投标文件编制工具》 2.鼓励投标人选用投标保证金保险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相关操作指导详见: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略)#/navigation)——下载专区——《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_投标保证金保险操作手册》 3.中国海油严厉打击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每个招标项目均对投标人的文件制作机器码、文件创建标识码和投标电脑MAC地址、IP地址、投标文件内容进行查验。请各投标人高度重视投标工作,在本单位办公所在地、使用办公IP下载招标文件并自行独立编制、上传投标文件。被认定为“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提供虚假投标资料”的供应商,将按照中国海油相关制度规定,对围标串标的投标人处以禁用两年及以上的处理,对提供虚假投标资料的投标人处以禁用一年及以上的处理,处理期内不能参与新的投标活动。评标结束后投标人可以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异议,进一步可通过投诉寻求行政救济,由行政监督部门做出认定,同时,对“投标截止后撤销投标文件的,以及在中标公示或公告阶段,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资格”“获取中标资格或成交资格拒绝签订合同”的供应商,将按照中国海油相关制度规定,对供应商给予禁用一年及以上处理,处理期内不能参与新的投标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