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及2025年省级财政专项支出预算批复要求,云南省农村能源管理总站需要云南省农村清洁能源应用和节能降耗示范工程——玉溪市通海县里山乡芭蕉村项目审计服务,邀请各单位参与报价,现将此次采购相关要求公告如下。
一、项目条件
云南省农村清洁能源应用和节能降耗示范工程——玉溪市通海县里山乡芭蕉村项目已经由相关单位批准实施,项目实施单位为云南省农村能源管理总站,资金已落实。现对该项目的审计服务进行询价,欢迎符合资质条件的各单位参加。
二、项目概况与询价范围
1.服务地点:玉溪市通海县里山乡芭蕉村;
2.服务范围:云南省农村清洁能源应用和节能降耗示范工程——玉溪市通海县里山乡芭蕉村项目全过程审计服务,并按照采购人要求出具审计报告,最终以采购人实际委托内容为准。项目总投资97万元。审计服务预算3万元;
3.服务期限:完成云南省农村能源管理总站关于农村清洁能源应用和节能降耗示范工程所涉及的审计服务止;
4.确定成交供应商方式:符合采购需求,服务承诺响应采购要求,报价在预算范围内,符合前述要求的报价文件将按照需求、服务和价格等要求进行综合评审,确定成交供应商,评审结果将在云南省农业农村厅网站进行公示。
三、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报价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且营业范围应包含能够完成本项目的营业内容,并在技术、人员、设备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四、报价文件要求
1.资质文件:营业执照、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有效经营证件复印件;
2.项目实施方案;
3.报价明细(报价货币为人民币),此次询价不接受二次报价;
4.需提供上年相关财务报表、专业服务技术承诺函、任意三个月缴税凭证和社保缴纳证明、信用中国查询页面。
此次询价不接受二次报价,所有材料加盖报名单位公章装订成册一式一份密封后提交。
5.所有材料加盖报名单位公章装订成册一式一份密封后提交。
6.报价文件份数:2份,供应商应将报价文件所有材料加盖报名单位公章加以密封,并在封贴处盖密封章或公章。
7.本次采购公示时间为2025年10月17日至10月22日,报价文件请于2025年10月22日18:00前报送至云南省农村能源管理总站。地址:昆明市盘龙区穿金路156号1506室。
联系人及电话:李彦萱,(略)。
五、评审公示
符合要求的报价文件将按照需求、质量、服务和价格等要求进行评审,确定物资采购供应商,评审结果将在云南省农业农村厅网站进行公示。
六、合同签订
公示期结束且未收到异议,询价采购单位与确定的物资采购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按合同条款执行。
云南省农村能源管理总站
2025年10月17日
(拟稿人:李彦萱 审核人:严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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