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宁夏
2025-10-17

公告正文

海原县2024年中央预算内投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改造提升片区)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原县2024年中央预算内投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改造提升片区)已由海原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海原县2024年中央预算内投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改造提升片区)设计变更报告的批复海发改发[2025]23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海原县农业综合开发服务中心,估算投资2359.93万元,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投资及自治区预算内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海原县农业综合开发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海原县高崖乡高湾村

2.2建设规模:灌溉及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输配电工程和自动化及信息化工程。

2.3计划工期:365日历天,监理服务期限:365日历天,与施工全过程同步进行(含施工及保修期监理工作)。

2.4招标范围:

施工标段: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全部内容。

监理标段:施工全过程及保修期监理。

2.6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为7个标段,其中施工6个标段、监理1个标段。

一标段:扩建1号片区蓄水池1座(5万m3),管护路面等,具体内容见工程量清单等所规定的全部内容;

二标段:新建引水渠2条(D:0.6~1.0m)。首部工程:新建框架结构泵房1座,建筑面积分别为204m2;施肥棚及施肥池1座,配套机电设备和金属结构。田间管网工程:田间管网工程涉及面积2050亩。主要包括干管、分干管、支管、滴灌带安装及配套建筑物等。农田输配电工程新建10kV架空线路配套1处;首部加压过滤站配套安装双杆变台125KVA1台,具体内容见工程量清单等所规定的全部内容;

三标段:新建 2号片区蓄水池1座(9.9万m3),管护路面等,具体内容见工程量清单等所规定的全部内容;

四标段:新建引水渠2条(D:0.6~1.0m)。首部工程:新建框架结构泵房1座,建筑面积分别为312m2;施肥棚及施肥池1座,配套机电设备和金属结构。田间管网工程:田间管网工程涉及面积5050亩。主要包括干管、分干管、支管、滴灌带安装及配套建筑物等。农田输配电工程新建10kV架空线路配套1处;首部加压过滤站配套安装500kVA箱式变电站1台,具体内容见工程量清单等所规定的全部内容;

五标段:田间管网工程:田间管网工程涉及面积7100亩。主要包括干管、分干管、支管、滴灌带购置等,具体内容见工程量清单等所规定的全部内容;

六标段:自动化及信息化工程水源工程蓄水池安装水位计。首部加压泵站加压供水系统。田间灌区系统,各个系统配套电动阀、阀控 器、压力监测、墒情监测、气象站等设施,具体内容见工程量清单等所规定的全部内容;

七标段:海原县2024年中央预算内投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改造提升片区)一至六标段施工全过程及保修阶段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一至五标段要求投标人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备B类安全考核合格证书且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

六标段要求投标人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须具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及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专业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备B类安全考核合格证书且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

七标段要求投标人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须具备水利工程施工监理或水利水电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原丙级资质予以认可)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具备水利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7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同一单位的同一套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最多允许中标 1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0月17日至2025年10月24日,持CA数字证书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4.2 图纸等资料领取方式: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中自行下载。

4.3 投标保证金缴纳形式:(1)现金形式:投标保证金账号自动生成,投标单位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交易平台已备案的基本账户通过网银或汇款缴纳,保证金缴纳银行与虚拟账号由投标人登录系统后自动获取;(2)保函形式: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金融服务系统”缴纳电子保函(保单),或递交纸质保函(保单)。

4.4 各投标人在开标前应随时关注宁夏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本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及招标人不再以其它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变更公告或澄清、补疑等从而导致投标失败的,其后果自行承担。

4.5 其它:(1)本次招投标使用网上“不见面电子标”形式,请下载招标文件后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宁夏版)”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并在开标时间前使用本单位制作投标文件的CA锁参与开标活动并完成开标解密;如因自身原因导致投标失败后果自负。(交易平台有关事项,根据选择交易平台情况,由招标人自行填写)。(2)宁夏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请及时将软硬件升级更新至最新版本。办理CA锁业务及CA锁升级更新等事宜请咨询西部安全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联系电话:(略)88咨询。(3)本项目依托电子交易系统依法开展招投标交易活动,平台使用及操作问题,请联系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客服电话:(略)。

5.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5.1 投标保证金金额:不收取。

5.2 履约保证金:中标合同金额的2%。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一至三标段:2025年11月10日09时00分,四至六标段:2025年11月11日09时00分,七标段:2025年11月12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评标方法和定标方法

7.1 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2 定标方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宁夏回族自治区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103号)的规定确定中标人。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本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为:海原县发展和改革局 联系电话:(略)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原县农业综合开发服务中心

地 址:中卫市海原县海兴开发区管委会

联系人:郑国平

电 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正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龙马中央商务广场1号楼303

联系人:巩宏伟、吴家伟、冯泽伦、薛龙飞、巩龙

联系电话:(略)

2025年10月17日

[A(略)(略)001007]海原县2024年中央预算内投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改造提升片区)七标段.NXZF

招标公告.pdf

招标人信用承诺书.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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