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福建 6.0百万元
2025-10-17

公告正文

关于福安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车辆保险服务项目需求调查的征求公告

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受福安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的委托,对“福安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车辆保险服务项目”面向社会公开对招标需求进行调查,现就需求调查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单位:福安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二、项目名称:福安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车辆保险服务项目

三、预算金额:60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四、项目采购需求描述:详见附件

五、供应商参与采购需求调查所需递交的材料

1、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相关资质证明材料(若有);

2、供应商根据采购需求提供的相关调查材料;

(1)供应商根据采购需求提供的相关调查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相关产业发展情况、市场供给情况、同类采购项目历史成交信息、其他相关情况等材料);

(2)供应商认为应当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如对本公告附件《技术和服务要求》的建议、评分标准等)

3、资料请按顺序排列,并注明页码。

4、以上所有纸质文件加盖递交单位公章,装订后一并提交。纸质文件一式三份,文件袋封面须注明项目名称,递交公司全称。

5、电子文档:电子版文件一套,WORD格式文档(可以复制粘贴其中文字)及全套纸质文件扫描后制作成电子文件PDF文件格式(U盘),内容与纸质文档一致,并与纸质文件一并提交。

六、采购需求调查须知:

1、本次采购需求征集活动为采购项目开展前的需求调查阶段。本次征集活动非供应商资格预审,与实际采购时投标无关,相关资料仅作为采购单位编制采购需求使用,但供应商仍须保证所提供资料内容的真实性、可靠性、准确性。相关资料一经递交后,不予退回。

2、无论采购单位是否采用,供应商应保证所递交的资料不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供应商对所投递的资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对所有自愿递交采购需求征集资料的供应商,采购单位不给予任何形式的经济和物质补偿和奖励,一切费用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采购单位有权针对需求内容不了解、不清楚的地方对供应商进行询问,供应商应保证相关人员能够及时回复采购单位的问题。

4、采购需求公示期间征集到的意见或建议不属于质疑事项,不按质疑程序处理、不受质疑时限约束。

七、时间及地址要求

1.递交材料截止时间:2025年10月22日下午5:30前递交,逾期不予受理。

2.递交材料地址: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福安分公司【地址:福建省宁德市福安市阳头街道富阳东路2号步行街86幢二层(金沙花园三木街泽友售后对面)】。

八、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福安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地址:宁德市福安市新华南路96号

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 (略)

代理机构: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宁德市福安市阳头街道富阳东路2号步行街86幢二层(金沙花园三木街泽友售后对面)

电话:(略)、(略);

联系人:施恩德、沈惠芳

电子信箱:fzxmglfa@163.com

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17日

,福安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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