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漳州分公司工程结算审核服务项目(第二次)询价公告
漳州分公司工程结算审核服务项目(第二次)由/根据/通知实施,采购人为中石化森美(福建)石油有限公司漳州分公司、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福建漳州石油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深圳市普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项目询价事宜要求如下:
一、项目名称:漳州分公司工程结算审核服务项目(第二次)
二、采购编号:SZPL漳(购)招[2025]028号-1
三、项目概况与范围:
1、采购范围和内容:造价低于10万元的项目进行工程结算审核服务。
2、采购控制价:该项目按照实际的造价核减率支付服务费,总合同金额不超过12万元(其中森美10.5万元、股份1.5万元)。具体说明如下表:
审减率 | 5%以下 | 5%-7% | 7%-9% | 9%-11% | 11%以上 |
审核服务费 | 600元 | 700元 | 800元 | 900元 | 1000元 |
以下浮率的方式进行报价,下浮率不低于 5 %,低价成交。
3、合同类型:框架合同,按实结算。
4、服务期限:有效期限从合同签定之日起两年。
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省级及地方的行业规定相关质量标准。
6、履约保证金:3000元(森美公司收取)。合同终止时无息退还。
四、获取询价采购文件
凡有意参加询价的供应商,请于2025年10月 21 日至2025年10月23 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联系深圳市普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报名获取询价采购文件等相关事宜。售价:200元。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独立法人且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供应商本单位须具备至少2名【土木建筑工程(土建专业)、安装工程专业各1名)】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须附上其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本企业在岗人员以注册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专业以注册(资格)证书上的专业为准)。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4、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报价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六、响应文件的递交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0月27日9时30分前(北京时间),供应商现场递交。
2、递交地点:深圳市普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漳州市龙文区明发商业广场26栋2梯2408室
3、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不予受理。
4、询价截止时间:2025年10月27日9时30分前(北京时间),开启地址:深圳市普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漳州市龙文区明发商业广场26栋2梯2408室开标厅。
七、询价保证金:本项目不要求询价保证金。
八、选定成交人方式:采用最低评审价法。
1.在接收响应文件或询价期间,若出现报价不足3家或在评审过程符合本响应文件规定的所有合格供应商不足3家的,将终止询价活动。
2.在满足需求、质量、服务同等的条件下,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3.若最低报价出现2家或2家以上时,由采购人随机抽取一家成交供应商,第一次抽取出的编号对应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4.有效报价调整规定: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九、其它
(1)供应商必须对其响应文件中提供各种资料、说明、承诺的真实性负责。采购人有权在评审过程中或签订合同之前(或合同履行过程中)对响应文件中的各种资料、说明、承诺的真实性进行核查,供应商应无条件配合采购人的核查工作,不得托词拒绝核查或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其中标无效,采购人将取消其成交资格,如果已经签订合同的则合同自动解除,该成交人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且供应商还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还必须进行赔偿。采购人将按照成交候选人排序依法递补成交人并按相同标准和要求签订合同,以此类推。
(2)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采购人(中石化森美(福建)石油有限公司漳州分公司)支付,收费标准以成交总金额为基数*1.5%,按60%计取;(不足3000元的则按3000元计取)。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询价公告在福建省国资采购平台(略)发布。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石化森美(福建)石油有限公司漳州分公司、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福建漳州石油分公司
地址:漳州市芗城区大通北路132号
邮编:(略)
联系人:林工
电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市普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龙文区明发商业广场26栋2梯1308室
邮编:(略)
联系人:周工、游工
电话:(略)
电子邮箱:szplzbb@163.com
2025年10月20日
附:采购服务一览表
采购服务一览表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标的金额 (元) | 最高限价 | 计量单位 |
1 | 漳州分公司工程结算审核服务项目(第二次) | 1.00 | (略) | 下浮率5% | 项 |
说明:本项目为造价低于10万元的项目进行工程结算审核服务。该项目按照实际的造价核减率支付服务费,总合同金额不超过12万元(其中森美10.5万元、股份1.5万元)。
公告附件: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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