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防城港港30万吨级进港航道工程(一期)施工IV标段工程保险招标公告 | |||||
1.招标条件 | |||||
本项目防城港港30万吨级进港航道工程(一期)施工IV标段工程保险,招标人为长江南京航道工程局,项目资金已落实。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 项目概况:防城港港30万吨级进港航道工程(一期)起点为现状三牙航道南端点以南约10.2公里,终点与赤沙作业区2号泊位港池相衔接,在现状三牙航道基础上的延伸、浚深及拓宽,保持现有三牙航道西侧边线不变,向东侧单向拓宽,航道轴线向东偏移36.5米。建设规模为按照满足30万吨级散货船单向乘潮通航,乘潮保证率90%,并兼顾10万吨级散货船多年平均潮位下双向通航设计。本项目为施工Ⅳ标段:桩号 K00+000~K10+014,航道里程长10.014km;建设内容主要包括航道疏浚工程、岩石疏浚或炸礁作业等施工内容。 项目地点:防城港 2.2 招标内容:购买工程保险(建筑工程一切险(含第三者责任险)、安全生产责任险)。建筑工程一切险投保内容:为本工程的永久工程、临时工程和设备及已运至施工工地用于永久工程的材料所投的保险。第三者责任险计入建筑工程一切险。安全生产责任险投保内容:为工程从业人员和第三者的人身伤亡赔偿、第三者财产损失、应急抢险救援费用以及医疗救护、事故鉴定、法律诉讼等费用。建筑工程一切险(含第三者责任险)、安全生产责任险的保险金额均为(略)4.97元。保险期限:暂定1080日历天,自保险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合同工程签发竣工验收证书止(工期1080日历天)。 2.3 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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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 基本条件: (1)投标人须在长江航道工程局电子采购平台合格供应商库内,若投标人不在合格供应商库内的,应在投标报名截止前在长江航道工程局电子采购平台((略):8082/)办理供应商入库,入库审核请选择“长江南京航道工程局-工程管理部”。 (2)投标人须是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3)投标人须具有国家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有效保险经营业务许可证(提供保险经营业务许可证复印件)。 (4)投标人须提供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及附注。 (5)投标人无以下情况: 1)投标人或其主要负责人为各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的单位及人员; 2)投标人被列入长江航道工程局有限责任公司、长江南京航道工程局分包方“黑名单”和其他原因被各级管理机关禁止投标的单位; 3)投标人被列入长江航道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涉案行贿企业及个人“黑名单”。 存在以上情况的,一经发现,招标人有权取消投标人中标资格,投标人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出具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3.2 其他要求: (1)截止投标文件递交当日,投标人未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略))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投标人未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略))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信用中国”网站((略))信用报告无严重失信记录(提供查询记录)。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3 本项目供应商级别要求:无 供应商评价等级要求:无 供应商专业要求:服务类-保险服务-财产保险服务;服务类-保险服务-人身保险服务;服务类-保险服务-其他保险服务 企业资质要求:无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4.招标文件的领取 | |||||
4.1 领取时间:2025年10月20日至2025年10月29日 | |||||
4.2 领取地点:请到长江航道工程局电子采购平台(略):8082/TPBidder/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招标文件 | |||||
4.3 招标文件获取方法: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投标人即可在长江航道工程局电子采购平台((略):8082/)进行投标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报名截止时间为2025年10月24日17:00。 | |||||
4.4 招标文件价格:每套售价¥200.00元。 | |||||
4.5 收款信息 账户名称:长江南京航道工程局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阅江楼支行 账 号:5547 4493 8885 4.6 汇款说明:(1)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20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如需开具发票(电子普通发票),请将开票地址、电话、开户行、账号等开票信息随同工本费回单上传至电子采购平台工本费确认节点,或填写招标文件附件“开票信息(Word可编辑版)”,随同投标文件电子版存入U盘,未提交开票信息,视为无需开票。 (2)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由投标人从企业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的以下银行账户,备注栏中注明 “GC189-1招标文件工本费” 。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11月10日 10时30分。 | |||||
5.2 递交方式: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11月10日10时30分,地点为南京市鼓楼区郑和中路116号长江国际航运中心C座长江南京航道工程局(联系人:朱工 (略))。 (2)投标人除现场递交投标文件外,也可采取邮寄方式送达投标文件。采取邮寄方式送达投标文件的,以招标人实际收到投标文件的时间为准,逾期到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或者未到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亦不予受理。 | |||||
6.其他说明: | |||||
(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不参加现场开标的,视同该投标人承认开标记录,不得事后对评审程序和记录提出任何异议。 (2)投标人需缴纳1万元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同招标文件工本费,汇款时备注“GC189-1投标保证金”。 | |||||
7.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长江航道工程局电子采购平台((略):8082/)上发布 | |||||
8.联系方式 | |||||
招标人:长江南京航道工程局 | |||||
招标联系人:朱工 | |||||
招标人联系人电话:(略) | |||||
招标人电子邮箱: | |||||
招标人地址: | |||||
招标人2:刘工 | |||||
电话:(略) | |||||
邮箱: | |||||
代理机构: | |||||
代理联系人: | |||||
代理联系电话: | |||||
代理电子邮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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