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辽宁 1.73百万元
2025-10-20

公告正文

阜新市清河门区污水主排管线建设工程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阜新市清河门区污水主排管线建设工程项目已由清河门区发改局,清河门区发改局阜清发改发【2023】76号,阜清发改发【2025】22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资金、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70%、30.0%,招标人为阜新市清河门区城乡建设服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泾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建设地点位于阜新市清河门区主城区内
建设规模:本项目为阜新市清河门区污水主排管线建设工程,本次设计不拆除原有管线,在原有污水管线旁重新敷设污水管线,以满足本工程维修改造的要求。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污水处理厂进水管线参照原线位敷设,东西方向重新敷设管线于原线位北侧距原管线3m处进行敷设,南北方向重新敷设管线于原线位西侧距原管线3m处进行敷设,污水处理厂出水管线参照原线位东侧距原管线3m处进行敷设。本次拟重新敷设污水主排管线总长(略).5m,顶管施工总长199.5m。
2.2 招标范围
标段划分:共划分 1 个标段;是否兼投:是 ;是否兼中:否。
计划工期/服务期限/供货期限: 60 日历天
计划开工/服务开始/供货开始日期2025年11月20日 ;计划竣工/服务结束/供货结束日期 2026年01月19日
标段名称:阜新市清河门区污水主排管线建设工程项目设计
标段编号:E(略)ET0(略)01001
标段招标范围: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不含预算)、施工配合、配合竣工验收(不含竣工图)等以上阶段的设计工作服务
标段类别:服务类-设计;标段合同估算价:172.9万元。
投标保证金金额:(略).0元;缴纳方式:保函(保险)、其他形式
2.3 其他: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的设计周期为2025年11月20日至2026年01月19日,服务结束时间为工程竣工。质量等级:合格,满足现行国家相关规范标准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设计·综合类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含)以上或者[设计·行业资质·市政行业·市政行业乙级](含)以上或者[设计·专业资质·市政行业(排水工程)·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乙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 执业资格。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其他要求:1.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相关专业设计类注册执业资格或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必须是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传输到相关网站栏目的投标文件,或未按照制作工具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4.其它要求:信用中国、信用辽宁列入黑名单的单位或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4 需联合体投标,且联合体中中小企业合同份额占总合同额30%以上: 否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主体信息库 (辽宁省工程建设项目主体云库)进行注册登记(具体参见主体云库注册操作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 2025年10月21日 08时00分至2025年10月27日 17时00分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辽宁工程咨询招投标交易平台(投标盲盒工具(略):8888/#/login),在所投标段进行资格确认并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11月12日 09:00。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辽宁工程咨询招投标交易平台(投标盲盒工具(略):8888/#/login),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系统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系统)将拒收其投标文件。
5.3 开标地点:辽宁省工程建设项目数字化开标评标系统((略):8888/zjt-bid/)。
5.4 开标方式:现场集中(请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本人携带生成加密的CA锁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到达阜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六开标室(阜新市政府采购中心)(阜新市细河区龙城路7号)进行现场解密。)
6.投标相关事宜
根据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关于进一步落实招投标各方主体及从业人员实名制的通知》,请投标人开标前自行完成实名认证,并进行项目负责人和授权委托人二次刷卡。。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辽宁省建设工程信息网
9.监督信息
1.监督部门:阜新市清河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人:陈女士,联系方式:(略)。
2.招标负责人:安洋,联系方式:(略)。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阜新市清河门区城乡建设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
泾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阜新市清河门区清远街供热公司道北
地??址:
阜新市太平区海新路289-1门
邮??编:
(略)
邮??编:
(略)
联?系?人:
安洋
联?系?人:
徐星星、杨帆
电??话:
(略)
电??话:
(略)
传??真:
/
传??真:
(略)
电子邮件:
fqanyang@163.com
电子邮件:
(略)6@qq.com
2025 年 10 月 20 日
bidcentercf:(略)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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