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天津市农业农村委员会机关 2025年天津市乡村文艺展演活动及乡村旅游数据统计分析 (项目编号:KQZX-2025-126)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5年10月20日 发布来源:天津市农业农村委员会机关 项目概况 2025年天津市乡村文艺展演活动及乡村旅游数据统计分析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天津市西青区李七庄街卫津南路259号津兰大厦B座1501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10月3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KQZX-2025-126 项目名称:2025年天津市乡村文艺展演活动及乡村旅游数据统计分析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5.9万元 最高限价:55.9万元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第1包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第2包 2026年2月底前完成(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和《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报价给予20%的扣除。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报价给予20%的扣除。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报价给予20%的扣除。 (4)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证书须在有效期内)复印件加盖公章; (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 A.提供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B.提供磋商前1个月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 (3)提供2025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依法缴纳税收或社会保险费不足1个月的,须提供免缴的证明材料或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4)提供近3年在经营活动中重大违法违规情况的说明,如没有,则提供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截至磋商之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原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原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10月21日到 2025年10月27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西青区李七庄街卫津南路259号津兰大厦B座1501 方式:现场领取文件。为保证信息的准确性,请供应商获取文件时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以现金形式支付。文件一经售出,所收费用概不退还。 售价:2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10月3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西青区李七庄街卫津南路259号津兰大厦B座1501 五、开启 时间:2025年10月3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西青区李七庄街卫津南路259号津兰大厦B座1501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中小微企业以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以供应商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为判定标准,否则不予认定。 2.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的报价扣除政策不重复享受。 3.截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止,供应商须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上完成供应商注册并审核通过(注册网址:http://www.ccgp-(略)/gys_login.jsp),否则将会影响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4.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磋商当日评审过程中“信用中国”网站((略).cn)、中国政府采购网((略).cn)查询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信用信息的查询截止时点:评审结束止。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通过截屏并以纸质打印稿形式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 本项目对小微企业产品给予20.0%的价格扣除;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农业农村委员会机关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黑牛城道177号 联系方式:刘老师 (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市康桥经济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西青区李七庄街卫津南路259号津兰大厦B座1501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高学松、侯刚、李文怡 电 话:(略) 其他附件文件下载(如出现点击后无法访问的情况,复制地址栏链接(如出现点击后无法访问的情况,复制地址栏链接后重新访问即可)后重新访问即可) 天津市康桥经济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20日 |
本信息仅向会员提供,请按以下方式联系办理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邮箱:*********************
附件下载(1)
磋商项目要求(第1包、第2包).docx
相关企业
推荐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