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吉林 19.8万元
2025-10-20

公告正文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安全设备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
行政区域 吉林省 公告时间 2025年10月20日 15:08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5年10月21日至2025年10月28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 ¥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开标时间 2025年11月11日 09:00
开标地点 吉林省辽源市龙山区辽源市齐宁路655号开标室3
预算金额 ¥19.(略)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朱宇恒
项目联系电话 (略)
采购单位 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
采购单位地址 吉林省辽源市龙山区人民大街1540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略)
代理机构名称 吉林省鸿晟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吉林省辽源市龙山区阳光新城B区19号楼106门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略)

一.招标条件

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安全设备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1月11日 9:00(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安全设备采购项目

2.2项目编号:采购计划-[2025]-(略)号-JLHS-2025-CG-011

2.3招标范围: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安全设备采购项目(详见采购清单)。

2.4服务期限:合同订立后30日内完成供货,软件及硬件质保一年。

2.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省、市及相关行业合格标准,并满足甲方需求。

2.6投标限价:19.80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如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享受政府采购政策需提供相关声明;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4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

3.5本项目不接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参与投标(详见财库〔2016〕125号,通过“信用中国 ”网站((略).cn)、中国政府采购网((略).cn)渠道查询相关信用记录的网站截图证明)

3.6投标人具有近一年(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四.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时间:2025年10月21日至2025年10月27日。

方式:供应商自行登录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略)在线申请获取招标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招标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招标文件)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25年10月27日。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截止时间:2025年11月11日9:00(北京时间)

地点:辽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中心)龙山区辽源市齐宁路655号开标室4

六、开启

时间:2025年11月11日9:00(北京时间)

地点:辽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中心)龙山区辽源市齐宁路655号开标室4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公示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政采云”平台(同步推送到吉林省政府采购网)、发布。

八、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

地址:辽源市人民大街1540号

联 系 人:刘哲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吉林省鸿晟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辽源市龙山区阳光新城B区19号楼206室

联系人:朱宇恒

电话:(略)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朱宇恒

电话:(略)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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