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云南 15.0万元
2025-10-20

公告正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砚山县盘龙彝族乡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受砚山县盘龙彝族乡盘龙社区委托,以现场竞价或公开协商的方式公开对盘龙社区老街小组活动室建设项目进行采购公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盘龙社区老街小组活动室建设项目

(二)项目情况:2025年,砚山县盘龙彝族乡盘龙社区在老街小组实施盘龙社区老街小组活动室建设项目,计划投入资金15万元,预计2025年12月30日建成。

(三)项目建设清单:项目计划建设盘龙社区老街小组活动室,改造清单如下:配备活动室主体房屋加层约43㎡、厨房15㎡、护面墙混凝土37㎡、周边绿化60㎡、大门约12㎡、栅栏12.5㎡等。

(四)项目工期要求: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完成施工内容,具备验收条件(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五)安全质量承诺:符合现行安全生产技术标准实施规范要求,自行承担安全施工责任。

二、申请人资格条件

(一)营业执照: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或相关部门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证明资料复印件并加盖单位鲜章)

(二)资质条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能从事资质范围内相应的业务。(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三)信誉要求:信誉良好,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2020年1月1日至今没有骗取成交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记录。(提供承诺并加盖单位鲜章)(新成立的公司按照实际情况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四)其他要求:

(1)申请人、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如发现虚假应标的将取消成交资格。(提供承诺并加盖单位鲜章)

(2)信誉良好无不良行为记录、无不良履约情况。企业、法定代表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无行政处罚、经营异常、严重违法失信等不良信用记录。(提供承诺并加盖单位鲜章)

三、时间及地点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于2025年10月20日至2025年10月24日(节假日除外),每日08:00-11:30,14:30-17:30(北京时间,下同)携带资格要求资料报名。

2.报名地点:盘龙彝族乡农村产权交易中心。联系人:韦功勇,联系电话:(略)

(二)交易时间及地点

1.交易时间:2025年8月27日下午15(建议:下午3):00。

2.交易地点:盘龙彝族乡农村产权交易中心。

四、公告发布媒体

本次项目交易公告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砚山县人民政府网”同时发布,并在盘龙彝族乡人民政府粘贴纸质公告。

五、交易方式

交易方式:采取现场竞价或公开协商方式。若同一标的物有两家及以上意向人报名的,采用现场竞价方式公开竞价,价低者为竞得者;若同一标的物只有一家意向人报名,采取公开协商或其他的方式交易。


砚山县盘龙彝族乡人民政府

砚山县盘龙彝族乡农村产权交易中心

2025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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