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1. 招标条件
新建黄海大道至中德园蒸汽管道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连云港新海连热力有限公司,所需资金自筹,且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
2.1.2建设规模:新建黄海大道至中德园蒸汽管道工程;管道设计起点为黄海大道路北侧慧智新材料已建设的蒸汽主管道(管径为DN300),设计终点为中德园内东北侧。管道总长度约150m,管径DN150,具体详见图纸。
2.1.3最高投标限价:43.411万元,投标人投标时不得超过此价格,超过此价格将否决其投标。
2.1.4工期要求:45日历天。
2.1.5质量要求:合格。
2.2招标范围:新建黄海大道至中德园蒸汽管道工程施工。详见设计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2.3主要设备、材料推荐品牌: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管道GB2级);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在有效期内),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即: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非本省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提供资质核验书,详见“苏建建管[2013]572号”文。
(2)本工程执行“江苏省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连云港市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通报文件精神,凡是在文件中以及在工程所在地被行政监督主管部门限制准入的投标单位和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3)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未被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不出借挂靠资质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承诺书”)。
(4)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苏建招办〔2022〕2号文,投标人本次投标所用资质在投标有效期内须为江苏省建筑业监管信息平台“动态监管不合格资质查询”合格企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合格情况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承诺书”)。
(5)本工程执行苏建招函[2018]17号文,投标人(超过3年)、法定代表人(超过5年)、项目负责人(超过5年)无行贿犯罪记录等釆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具体时间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格式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承诺书”)。
(6)本工程执行连建发【2021】336号文。投标人确定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亲自参与所投项目的开标、评标答疑、异议投诉及标后实施过程,并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和社保证明(2025年4月至投标截止日任意1个月由社保机构出具本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已退休仍在执业有效期内的可提供退休证明及聘用合同)。
(7)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7】236号、苏建建管【2016】214号文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经理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备案时,项目经理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备案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备案)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
(8)本工程执行以下文件:连建发【2018】96号“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投诉处理程序》的通知”;连建发【2021】338号“连云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9)投标人标中、标后被发现存在借牌挂靠、围标串标的违法行为或在评标环节发现有投标文件雷同的视为串标情形的,将被取消投标或中标(候选人)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合同解除及清除出场,一切损失自行承担。
注:出借(挂靠)资质行为认定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市规【2019】1号)等文件涉及“违法转包、分包、挂靠”等条款精神。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各投标单位经办人必须是拟报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必须亲自参与所投项目的开标、评标答疑、异议投诉及标后实施过程。
4.2凡有意参加投标并符合资格要求者,请于2025年10月20日~2025年10月25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携带: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报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B类证前来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3以上材料均须提供一套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4报名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兴亿达大厦14楼东厅会议室。
4.5招标文件工本费500元/套,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及地点)
5.1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5年10月27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2递交地点: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花果山大道创智大厦二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三室。
6.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仅以投标报价作为评审因素。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选人时,如因投标人的评标价、综合得分相同而影响排序,原则上综合得分相同的应以评标价较低的优先,评标价相同及其它情形应由招标人代表抽签方式确定排序。
投标报价(100分)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100分;评标价每高于基准价1%的,扣减0.9分,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评标价每低于基准价1%的,扣减0.6分,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根据苏建规字〔2017〕1号精神,以及省招标办关于印发《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评标入围、报价评审和预选招标规则》的通知(苏建招办〔2017〕7号)文件规定,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以下两种方法中的其中一种方法,计算出评标基准价。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 (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
评标基准价=A×K,K值由招标人代表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用摇号机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的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值A】,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
评标基准价=A×K1×Q1+B×K2×Q2
Q2=1-Q1, Q1取值范围为65%、70%、75%、80%、85%;K1 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Q1、K1 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2的取值范围,建筑工程为90%~100%,装饰、安装为88%~100%,市政工程为86%~100%,园林绿化工程为84%~100%,其他工程 88%~100%。本项目招标K2取值为95%。
说明:除确认存在评委评审和计算错误外,方法一和方法二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网站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连云港新海连热力有限公司
地 址: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
联系方式:赵工(略)
招标代理机构:中企华建友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兴亿达大厦14楼东厅
联系方式:解工(略)
连云港新海连热力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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