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2.供应商资格要求:
(1)应答人必须为具备本项目履约能力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的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有效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应答人须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或承诺函(若应答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须提供①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证明材料或②由主管税务机关在其《税务登记证》副本“资格认定”栏内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戳记或③提供在国税网站查找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证明截图;若应答人为小规模纳税人须承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提供承诺函)。
(3)信誉要求:①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略))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②未被“信用中国”网站((略).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说明:上述①-②项以评审现场查询结果为准);③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营业执照,应答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等行政或司法机关处罚的,或处于依法宣告破产状态;2022年10月1日(近三年)至今没有骗取中选、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产品或服务质量问题,未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以承诺书的方式体现);
(4)业绩要求:应答人须提供1份2023年10月1日至邀请函发布之前全国范围内同类项目(同类指:通信管道类)业绩。
注:业绩证明材料要求:(1)若提供业绩证明文件为固定金额合同,则须提供清晰的合同扫描件,要求能体现具体金额和服务内容,同时须包括首页、金额页、签章页等关键页;若合同内无金额内容,则须提供相应发票,发票中须包含合同名称或合同编号,否则一律不予认可;(2)若提供业绩证明文件为框架协议,则须同时提供框架协议+协议下相应订单(金额以订单累计金额为准)或同时提供框架协议+发票(金额则以发票金额为准,发票中须包含协议名称或协议编号,否则一律不予认可);若同时提供框架协议+订单+发票,金额则以发票金额为准;业绩证明文件须严格按照要求提供清晰的扫描件,否则不予认可;(3)发票和订单的日期也须同时满足业绩要求时限,超过时限的发票和订单不予认可。
(5)应答人未处于中国联通或新疆联通黑名单禁入期限内。
3.供应商名称
标段二:巴州三鼎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4.直接采购论证情况
(1)根据《中国联通直接采购实施细则》第四条:(五)2.涉及资源环境限制、政企客户要求或联合建设/联合研发项目中合作方已确定供应商等情形,只能从唯一供应商采 购。政企客户要求需提供政企客户的书面盖章函件、文件或协议/合同等方式明确,联合建设/联合研发需提供与联合建设/联合研发方的相关文件/协议/合同等;其它情形需提供需求部门组织的相关论证纪要及内部审批文件。
(2)焉耆县城通信管道及基础设施建设的申请经自然资源开发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城乡规划建设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指定由巴州三鼎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对本项目标段二进行采购服务。
(3)本项目在《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分公司2025年9月9日总办会纪要》中核准的采购方式为直接采购。
5.发布公示的媒体:
本次直接采购公示在中国联通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6.公示时间:
自2025年10月17日至2025年10月20日止。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向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逾期不再受理。
7.接受异议的联系单位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分公司
地址:新疆巴州库尔勒市团结北路联通大厦
联系人:刘经理
电话:(略)
电子邮件:liuzw14@chinaunicom.cn
8.其他说明:
无。
采购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分公司
2025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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