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沁源县人民医院购置转运型救护车谈判公告
沁源县政府采购中心受沁源县人民医院的委托就购置转运型救护车项目组织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本次竞争性谈判。
一、项目编号:沁政采(JT-2018-001)
二、项目名称:沁源县人民医院购置转运型救护车
三、采购内容
1、本次谈判共1包,报价人只能对整包进行投报,所投报的内容必须完全响应本谈判文件的规定。
第一包:预算:(略)元
序号 | 货物名称 | 单位 | 数量 |
1 | 转运型救护车 | 辆 | 1 |
注:上述表格中未特别标注为“进口产品”字样的,必须为国产产品。所采购的货物、服务必须符合国家的强制性标准。
2、采购范围包括:货物的供应、运输和售后服务等。具体报价范围以本谈判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要求为准。
四、参与谈判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提供近期(报价截止日前60天内有效)人民检察院提供的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复印件(现场提供原件以供评委审查);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谈判项目所需要的其他资质条件:无
五、报名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8年1月5日至2018年1月9日(北京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
2、地点:沁源县政府采购中心(沁源县财政局三楼)
3、报名时携带的资料:
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除外)、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除外)、法人身份证(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人,经办人需持有对本项目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经办人身份证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截止时间前最后一次的纳税凭证、投标截止时间前最后一次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凭据、近期(投标截止时间前60日内有效)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报名时需携带上述资料的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原件审核后退还,资质的符合性审定以谈判小组的最终认定为准。
六、谈判文件的领取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8年1月5日至2018年1月9日(北京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领取谈判文件。
2、地点:沁源县政府采购中心(沁源县财政局三楼)
七、谈判时间及地点(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8年1月15日下午15:00(北京时间),以书面形式密封提交。
2、地点:沁源县财政局三楼会议室
3、届时请报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报价人代表出席。
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沁源县人民医院
联系人:赵永春
联系电话:(略)
集中采购机构:沁源县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张女士徐女士
联系电话:(略)
沁源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8年01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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